# 她竟成政府官員冒充騙局關鍵一環！馬來西亞女子在新被捕，或面臨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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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15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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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6歲的馬來西亞女性，因其涉嫌深度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她是自2026年3月以來，第13名因協助詐騙團伙收取現金與貴重物品而在新加坡落網的馬來西亞籍人士。

2026年4月8日，警方接到一位75歲受害者的報案。該受害者接到一通自稱來自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WhatsApp來電，稱其捲入一起洗錢案。對方要求她立即提取現金，並交由一名「調查代理人」代為保管，承諾調查結束後全額返還資金。當天，受害者在兀蘭西中央一帶，將總計1萬美元現金交給了這名36歲的女子。

經警方反詐騙指揮部深入調查與追蹤，於4月14日，在該女子入境新加坡時將其當場逮捕。初步調查顯示，這名女子疑似受一個跨國詐騙集團指使，專門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與珠寶，並轉交給其他幕後主使。

她將於2026年4月16日被正式起訴，罪名為「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利益」，依據為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第51條。該罪名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不超過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指出，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新加坡已對詐騙分子及其招募者實施強制鞭刑——最少6鞭，最多24鞭；而作為「詐騙中繼者」的資金洗白者（即「詐騙馬仔」），也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下的多項洗錢罪名。

此外，根據「設施限制框架」，所有涉及「馬仔」犯罪行為的人員——無論正在調查中、已被警告、繳納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將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的使用限制，以切斷其繼續協助詐騙的渠道。

**警方提醒公眾：**

**切勿**將現金、珠寶或其他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資金或財物留在某處等待他人來取；

**切勿**向陌生人共享螢幕或透露登錄憑證。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你轉帳；

索要你的銀行登錄帳號與密碼；

指令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將你的通話轉接至警方。

如發現可疑詐騙行為或存有疑慮，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登錄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如需緊急警力支援，請直接撥打 **999**。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防騙熱線 **1799**。

**公共事務部****新加坡警察部隊**2026年4月15日 晚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