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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逃3萬元消費稅 坐牢六周罰款逾9萬元
一名男子因為逃漏超過3萬元的消費稅,被判處坐牢6個星期,並繳交非法返還費用的三倍罰金,約9萬2500元。當事人決定向高等法院上訴。他目前以2萬元保釋在外。
46歲的被告Sng Kay Heng在2005年到2006年間,在另一名商人Eric Chia的協助下,三次為獨資公司呈報虛假的消費稅索償。Eric Chia也策劃和幫助了另外兩人的公司獲取非法所得。四人的總涉案金額超過95萬元。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說,被告積極配合當局的調查工作,而且案件拖延了大約13年才下判,讓被告飽受焦慮之苦,因此要求法官只判被告坐牢一天。
不過,法官認為,被告在這段時間雖然沒有再犯錯,但也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意悔改,但考慮到因調查造成的長期延誤,法官將Sng Kay Heng的刑期,從檢方建議的14周,減少到6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