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準備去新加坡開公司？這篇公司類別解析，幫你少走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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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1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作為亞洲最具吸引力的商業樞紐之一，憑藉其穩定的法律體系、健全的金融制度以及優惠的稅務政策，吸引了眾多企業在此註冊與運營。根據《新加坡公司法》，在新加坡設立公司主要可分為以下四大類別。

**一、新加坡公司四大類別：**

**第一種：商業 (Business)** 

包括個體獨資（Sole-proprietorship），通常用於個體戶，例如小賣鋪、餐飲攤位或水果攤等。 

**第二種：公司 (Company)** 

包括私人有限責任公司（Private Limited Company），公司名稱常以 PTE LTD 結尾，是新加坡最廣泛使用的公司類別。

**第三種：有限責任合伙人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公司名稱常以 LLP 結尾，通常用於律師事務所、會計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第四種：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ship)** 

公司名稱常以 LP 或 Partnership 結尾，通常用於諮詢公司或風險投資（VC）類企業，通常由多名合伙人共同組成。

**二、不同類型公司設立要求與責任說明**

在新加坡設立不同類型的企業，其要求、法律地位、責任及稅務申報方式各不相同。以下為詳細說明：

**有限責任合伙人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設立要求為至少兩名合伙人，可以是個人或私人公司。合伙人數沒有上限。合伙人需年滿18周歲，並長期居住在新加坡。有限責任合伙人屬於獨立的法律實體，必須註冊於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每位合伙人需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不對其他合伙人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不能以合夥名義擁有房產，但可用公司名義起訴或被訴。利潤根據合伙人身份納稅：若合伙人為個人，則按個人所得稅稅率；若為公司，則按公司所得稅稅率。

**私人有限公司 (Private Limited Company)**

成立時必須至少有一名年滿18周歲的董事，可以是個人或公司股東。董事須為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持就業准證者，並至少有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股東數量不得超過50名，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股東的損失不超過其出資額。

私人有限公司可以公司名義擁有資產，也可以以公司名義提起訴訟。利潤需根據企業所得稅稅率申報，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7%。

**個體獨資 (Sole-proprietorship)**

成立要求方面，業主需年滿18周歲。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PR），或持有創業准證者（EntrePass Holder）均可註冊，但必須長期居住在新加坡。個體獨資企業只有一名業主。

適用於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創業體。業主對公司債務和損失承擔無限責任。個體戶沒有獨立的法律實體，業主和公司視為同一自然人。業主可用個人名義擁有房產，也可用公司名義起訴或被訴。利潤按照業主的個人所得稅稅率申報。

**有限合伙人 (Limited Partnership)**

成立要求為至少2名合伙人，其中一名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一名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普通合伙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有限合伙人可為個人或公司。合伙人數量沒有上限。必須指定一名年滿18周歲並長期居住在新加坡的經理。

有限合夥企業不是獨立的法律實體，普通合伙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僅對其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有限合夥企業不能以合夥名義擁有房產，但可以以公司名義起訴或被訴。利潤按合伙人個人所得稅或企業所得稅稅率申報。

**三、在新加坡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代表處和分公司的區別**

在新加坡，外國企業若計劃設立機構運營，常見形式包括子公司、代表處與分公司。三者在法律性質、經營範圍、稅務待遇及年審要求等方面存在明顯區別：

**新加坡有限責任公司（子公司）**

公司名稱可以與總公司不同，經營業務範圍廣泛，可從事各類業務。適合希望在新加坡擴展業務的本地或外國公司。

子公司需持續履行合規義務，例如財務報告和審計。子公司可以由本地或外國股東持有100%股權，屬於獨立法人實體。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設立時需至少一名股東，可為個人或公司，且至少有一名新加坡本地董事。

若達到審計門檻，需提交審計報告；公司必須進行年度申報與報稅。作為新加坡稅務居民公司，可享受當地稅收優惠。子公司註冊後永久有效，直至主動註銷。

**新加坡代表處（Representative Office）**

公司名稱須與總公司相同，僅能開展市場調研或協調活動，不能產生任何收入。代表處是一種臨時機構，適合希望在新加坡設立臨時機構以進行研究或市場拓展的外國公司。

代表處沒有所有權，不具備獨立法人地位，也無需設股東。設立時須任命一名由母公司派駐到新加坡的首席代表。

代表處不具有限責，不需要審計，也無需年度報稅。該機構的有效期為三年。

**新加坡分公司（Branch Office）**

公司名稱須與母公司相同，業務範圍必須與母公司一致。適合希望在新加坡直接開展業務的外國公司。

分公司需履行母公司相同的財務及審計要求。100%由母公司擁有，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分公司須指定一名新加坡本地常駐代理人。

達到門檻後需進行審計並提交母公司經審計的財務報表。分公司屬於非稅務居民機構，無法享受新加坡本地稅收優惠。註冊後永久有效，直至註銷。

**四、新加坡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優勢**

**一、獨立法人團體及資產保護**

新加坡公司是一個獨立的法人團體，就法律責任方面來說，完全獨立於其母公司。即使外國公司持有新加坡子公司 100% 的股權，母公司與新加坡子公司以其自有資產對自身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的債務與外國母公司無關。

**二、業務活動**

新加坡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可經營任何業務，只需在註冊時註明業務範圍即可。若業務需額外牌照或許可證，應在開展前取得相關批准。公司業務範圍可根據經營需要隨時調整。

**三、年度財務報表**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新加坡公司只要規模符合豁免審計條件，即可視為「小公司」而免做審計。符合以下條件的公司屬於「小公司」：

**1.公司為私人有限公司；**

**2.連續兩個財務年度內，滿足以下三項中的任意兩項：**

總營收少於新幣1,000萬元；

總資產不超過新幣1,000萬元；

雇員人數不超過50人。

**四、稅務豁免**

新加坡公司的企業稅為凈利潤的17%。股東分紅免稅。新成立的公司首三年享受稅收優惠：

稅前利潤首10萬新幣的75%免稅；

稅前利潤次10萬新幣的50%免稅。

新加坡有限公司（子公司）的優勢綜上所述，新加坡的公司體系靈活且具包容性，能滿足從個人創業者到跨國集團的不同需求。對於希望在東南亞地區長期布局的企業而言，**設立私人有限公司（Pte. Ltd.）**或子公司不僅能獲得完善的資產保護與法律獨立性，更能享受稅務豁免和政策扶持，為企業的國際化發展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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