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師騷擾少女 遭警告不收手 還反報案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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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材料工程師為了認識一名14歲少女，跟蹤她又威脅要手機號碼，遭少女父親警告後還一意孤行，被調查期間還在一天內報案12次，反指遭少女一家騷擾。

《新明日報》報導，奈及利亞籍被告阿勞阿曼（37歲，譯音）面對4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處他坐牢6個月。

受害者是一名少女，案發時14歲。為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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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

案情顯示，少女在2024年9月20日傍晚到商場上課。案發時在新加坡當材料工程師的被告，在巴士轉換站與少女對到眼後，開始跟蹤她。

少女發現被跟蹤，起初加快腳步，最後跑向商場人多的地方，不過被告最後還是跟上並攔截她。

被告稱讚少女長得高又漂亮，希望能與她做朋友。少女當時感到害怕，透露自己還未成年，並出示學生證，希望被告能知難而退。

被告不肯罷休，堅持要少女的聯絡方式，不然就不肯離開，少女逼於無奈，把父親的手機號碼給被告。

少女父親隔天接到被告打來的電話，他告知被告女兒未成年，希望被告不要再糾纏。

不過被告並沒有收斂，他在2025年1月27日下午發現少女在地鐵站附近的巴士站下車，又跟蹤少女，之後見她向巴士轉換站員工求助後才離開。

2025年2月14日晚上，少女在NEX商場購物時又撞見被告。少女在被告上前與她攀談時，到客服櫃檯求助。

少女和母親在去年1月28日和2月14日報案，警方於去年2月24日向被告錄口供。被告之後在4月18日一天內報案12次，稱被少女和其父騷擾。

他稱是少女主動與他搭訕，還指少女原本稱她已24歲，後來坦承年僅14歲。

被告也指少女跟蹤他，取笑他的外表，假裝很害怕向商場員工求助，為了是要在公共場所羞辱他。

被告也稱遭少女父親騷擾，以致自己精神受創，有焦慮和憂鬱症狀。

## 另有3女郎受害



除了少女外，受害者還有另外3女郎。

被告在2024年11月21日至12月21日間，3次在健身房內，騷擾一名30歲的女郎。被告稱讚女郎外表漂亮，問女郎是否要跟他一起健身。

被告也在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間，4次騷擾一名25歲女郎。被告在電梯內與女郎聊天，甚至還跟蹤女郎。

被告在2025年2月22日，又在商場跟蹤另一名28歲女郎，硬找話題與女郎聊天，導致對方感到不自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