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丈夫強迫進行性行為 女子申請個人保護令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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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20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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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司法法院。（圖：陸佳麗）

一名女子在被丈夫強迫進行性行為後，入稟法院申請個人保護令，獲得法官批准。法官也批准家庭驅逐令申請，禁止丈夫進入主臥室，同時要求雙方接受婚姻輔導。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根據星期六（17日）公開的判詞，法官認為，與男方關於雙方自願進行性行為的說法相比，女方的說法更可信，且有證據支持。

這對夫婦的離婚訴訟正在進行中。

女子指丈夫無視苦苦哀求 

判詞顯示，女子向法院作出多項申請。當中包括個人保護令、家庭驅逐令、無接觸令、遠離令及強制治療令。

她的投訴基於去年5月28日一起事件。

根據女子的陳述，她當天獨自在房內喝酒，並用手機看戲。她稱自己已經好幾天沒法好好進食和休息，因情緒崩潰、身體疲憊而借酒助眠。

豈料，丈夫帶著兩名女兒上完武術課回家後，一進房間就因她飲酒而斥責她。原因是夫妻曾約定不在孩子面前喝酒，以及飲酒違背宗教信仰。

女子說，當時她側躺背對丈夫，丈夫卻從背後緊緊抱住她並拒絕鬆手。儘管她多次要求他停止，但因不想嚇到孩子而沒有大聲呼救。丈夫之後便強姦她。

她稱，在她苦苦哀求丈夫停止，還不斷說「不」時，丈夫回應說：「如果你要報警，那不如讓我做完。」

她事後向朋友發送簡訊求助，並在極度疲憊中入睡，翌日早上向警方報案。

法官指出，雖然雙方提交的書面證據不多，但警方確實於2025年5月29日早上接獲報案。

丈夫堅稱性行為是自願的 

丈夫承認當晚進行性行為，但堅稱是雙方自願。

他稱，當晚送孩子回家後，他因樓下舉行葬禮而發簡訊通知妻子，以免她因迷信受到驚嚇。他認為妻子害怕，因此決定折返。

丈夫表示，回家後發現妻子在喝酒，兩人開始交談和親吻，進而發生性行為。他否認曾斥責妻子，只是以「勸導」的語氣詢問她飲酒原因。

然而，法官認為丈夫的說法前後矛盾，難以理解他如何從對飲酒一事感到不滿，迅速轉為發生自願性行為。

法院裁定丈夫行為構成家庭暴力 

法官最終相信妻子的說法，認為丈夫試圖掩蓋事實，其行為構成家庭暴力中的性暴力，並同時對妻子造成明顯的情緒和心理傷害。

法院因此發出個人保護令，保障妻子安全，並批准家庭驅逐令申請，禁止丈夫進入主臥室，同時要求雙方接受婚姻輔導。

至於其他申請如強制治療令，法官表示，由於沒有證據顯示丈夫存在導致暴力行為的精神疾病，因此沒有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