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強姦罪名成立 法官：酒醉女客服沒能力同意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WKOa
Published: 2026-02-1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已婚公司董事被指趁女客服喝醉後強姦她，他不認罪稱兩人是你情我願，但高庭法官認為女客服當時已經醉得幾乎失去意識，沒有能力同意和被告發生關係，裁定他罪名成立。

《新明日報》早前報道，被告李龍寬（37歲，音譯）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因工作往來認識了在另一家公司當客服人員的受害人。

被告面對一項強姦控狀，指他在2021年9月15日晚上9時許，在受害人的家中強姦她。被告不認罪，案件早前在高庭審訊。

根據控辯雙方都接受的案情，案發當天兩人一起吃晚餐慶生，喝了不少酒，受害人後來覺得喝多了，表示想回家，被告於是建議開車送她。抵達後，被告把車停在泊車場，再陪受害人回她家。受害人一到家就到廁所嘔吐，被告也在一旁為她拍背。被告隨後與她發生性關係。

高庭法官蔣詩琦宣讀裁決時說，控辯雙方都同意被告與受害人發生性關係，唯一爭論的點在於，她是否同意與被告發生關係。

控方認為受害人當時已經醉得幾乎是不省人事，根據電眼畫面都可見她走路踉蹌，不僅嘔吐還口齒不清，根本沒有能力同意發生關係。

![董事強姦罪名成立 法官：酒醉女客服沒能力同意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9/17797359.avif?0)





被告李龍寬。（檔案照）

辯方則提出，即便受害人沒有口頭上同意，被告卻相信他們是你情我願的。根據辯方傳召的專家所分析，即便受害人喝醉，也不至於完全不省人事，偶爾還是清醒的。

法官在斟酌雙方說辭後，認為受害人是誠實的證人，體檢時私處有撕裂傷，事發後警方上門調查，他們的隨身攝錄機拍下的畫面，也能證實她所言屬實。

法官最終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展期進行判刑陳詞。

法官指被告在供證時的表現，更像在裝傻逃避問題，在看到證據後才遲遲地說出能幫助自己的辯詞。

法官也指，審訊中有很長一段時間針對受害人是否不省人事，或是意識時有時無。

不過，在被出示更多證據後，辯方專家在被控方盤問的過程中，對於受害人是否可能具備給予同意的能力，顯得不再那麼有把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