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截至去年底 48個違規工具在小型電動車（安全）法令下被充公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WoJx
Published: 2024-04-04
Source: 獅城新聞

## 截至去年底 48個違規工具在小型電動車（安全）法令下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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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底，執法單位在小型電動車（安全）法令下，調查了51起案件，並充公了48個違規工具，當中包括從網上購買的器材。

交通部長徐芳達在書面回複議員詢問時說， 陸路交通管理局對 進口、銷售和使用違規的 電動腳踏車和電動代步工具， 採取堅定立場。 為取締違例者， 當局同關稅局及移民與關卡局密切合作， 並在2020年推出的 小型電動車（安全）法令下， 調查了51起相關案件， 並充公48個違規工具。

另外陸路交通管理局也針對零售商， 並在人行和騎行道和公路上執法， 以打擊銷售和使用違規工具。 徐芳達指出， 從2020年1月到2023年12月， 在人行與騎行道及公路上發現了 5100起涉及違規工具的案件。 同個時期,當局也發現約100起 涉及零售商的違例事件。

根據本地法令， 未經批准就進口活躍通勤工具的初犯者， 可罰款最高5000元或 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在人行與騎行道上使用違規工具的初犯者， 則可面對最高1萬元罰款， 或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而展示和銷售違規工具的零售商， 可面對最高2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