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新父母共用產假與現有計劃有何不同？一文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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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8-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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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CNA）

為了能更好地支持父母照顧新生兒，政府將提升現有的父親陪產假和推出全新的父母共用產假計劃。 全新的父母共用產假計劃將分兩階段推出，這意味著，從2026年4月1日起，符合資格的在職父母將可享有長達30周的產假和陪產假。到底全新父母共用產假和現有計劃有什麼不同？在此計劃下，申請產假和陪產假的員工請假的間將更長，僱主們又能享有哪方面的補助？《8視界新聞網》帶你一文看懂。

**Q: 父親陪產假提升版和全新父母共用產假計劃，與現有計劃有何不同？** 

目前，符合資格的在職父親能享有兩周的強制性帶薪陪產假。如果僱主允許，還可以額外享受兩周的陪產假。自行決定允許員工拿額外陪產假的僱主，將獲得政府補償，也就是說雇員請假期間的薪資是由政府來承擔。 

在提升後的陪產假計劃下，那額外的兩周陪產假將是強制性的，因此孩子（新加坡公民）若在2025年4月1日或之後出生，符合資格的在職父親將享有四周的強制性陪產假。 

目前，在現有的共用產假計劃下，在職母親可享有16周產假，她最多可以與丈夫分享其中四周的產假。不過，這個計劃將在2025年4月1日停止，取而代之的是全新的父母共用產假計劃 （new Shared Parental Leave, 簡稱 SPL），共有十周的有薪共用產假，並分兩階段推出： 

從2025年4月1日起，除了16周的產假和四周的父親陪產假，一對父母將能享有額外六周的共享產假。 

第二階段在2026年推出，從2026年4月1日起，除了16周的產假和四周的父親陪產假，一對父母將能享有額外十周的共享產假。 

**Q: 如果嬰兒的預產期是在 2025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但嬰兒提早在 2025 年 4 月 1 日之前出生，父母是否有資格享有父親陪產假提升版和全新父母共用產假計劃？** 

可以。嬰兒預產期在2025年4月1日或之後，但在2025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嬰兒，父母也將有資格享有提升後的陪產假和新的父母共用產假。 

**Q: 那麼多的產假計劃該從何算起？** 

從2025年4月1日起，每一名符合資格的在職母親都享有16周產假，父親則享有四周的強制性陪產假。加上另外六周的父母共用產假，一對父母一共能享有**26周的有薪產假**。 

從2026年4月1日起，每一名符合資格的在職母親都享有16周產假，父親則享有四周的強制性陪產假。加上另外十周的父母共用產假，一對父母一共能享有**30周的有薪產假**。 

母親必須先用完所有16周產假，父親則必須用完所有四周的強制性陪產假，之後才能使用全新的父母共用產假。 

父母必須在嬰兒出生的12個月內，用完父母共用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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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父母該如何更改共用產假的安排？我需要最遲在什麼時候決定夫妻之間的共用產假安排？** 

符合資格的在職父母將能夠在 LifeSG 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式，查看他們的共用產假分配。 

作為默認安排，政府將在一對父母之間公平分配共用產假。對於2025年4月1日至 2026年3月31日之間出生的嬰兒，母親和父親各享有三周；在2026年4月1日或之後出生的嬰兒，母親和父親各將享有五周。 

但是，父母們可以根據需求靈活地重新分配共用產假，並在孩子出生後的四周內通過 LifeSG 更改其共享產假的安排。 

若父母在孩子出生四周後要改變共用產假安排，必須先徵求雙方僱主的同意。 

**Q: 如果我的工作性質不允許我拿產假或陪產假，又或者我的就業安排不固定（例如我是短期合約員工），能享有父母共用產假嗎？** 

就業安排不固定的在職父母（例如短期合約員工），也可以根據新的父母共用產假後福利計劃（Shared Parental Leave Benefit）享受福利。 

若符合資格的父母因照顧嬰兒而無法工作，沒有收入，將能夠向政府申請現金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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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僱主】** 

**Q: 有薪陪產假和父母共用產假的假期都增加了，我會獲得什麼方面的補助？**

政府將承擔四周父親陪產假和十周父母共用產假的所有薪資，每一名雇員的上限為每周 2500 元，每月最高約 1萬元。 

**Q: 雇員需要在使用產假、陪產假或父母共用產假的至少四周前通知僱主。如果雇員沒有給予足夠的預先通知會有什麼後果？** 

隨著陪產假和共用產假的增加，父母可能會長時間請假。為了協助僱主作出營業上的調整，員工必須在申請這類休假的至少四周前，通知僱主。 

僱主有權在沒有充分通知的情況下，酌情不批准此類休假的請求。因此，雇員應該儘早通知僱主。 

由於政府承擔薪資的產假最遲必須在孩子出生日期開始，因此沒有給予充分通知的母親，不能推遲產假。然而，這些母親除非有充分理由來解釋為何無法預先通知僱主，例如孩子早產等，否則她們在產假期間只能獲得其工資總額的一半。 

**Q: 從明年4月1日起，如果我的男員工要拿四周的陪產假，我不允許，會有什麼樣的後果？** 

如果僱主沒有合理理由，而未能向有權請求這類陪產假的男雇員提供陪產假，可被判罰款最多5000元，或最長六個月監禁或兩者兼施。 

**Q: 僱主該如何查詢雇員和他們另一半的父母共用產假分配？** 

從2025年4月1日起，僱主將能夠通過政府承擔薪資假期計劃網站，查看其雇員的父母共用產假安排。網址是：https://www.profamilyleave.msf.gov.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