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庭。(圖:TODAY)
一名57歲的男子因為撞死一名亂過馬路的15歲少年,被判坐牢兩個月,駕駛執照被吊銷八年。
被告Tan Joo Sing在2020年10月27日晚上10點半去接女兒下班途中,在女皇大道的一個交通燈行人過道撞倒少年。當時,交通燈顯示的是綠燈,表示車子能通行,但少年卻越過馬路,被告剎車不及,少年被撞飛後陷入昏迷。
法庭文件顯示,有關路段的車速限制是每小時60公里,而被告在事發時的行車速度介於每小時64公里到79公里之間。他在撞倒少年前的0.5秒到0.6秒之間才剎車。
少年被送進國大醫院後,隔天傷重去世。
副檢察官表示,檢方有考慮到少年事發時亂過馬路,但指出,驗屍官的報告也認為,即使事發時交通燈允許車子行駛,駕車人士也應該留意行人和其他公路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