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他人誤轉2萬元占為己有 男子被罰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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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7-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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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新傳媒）

男子誤收到2萬元轉帳，接到對方簡訊要求歸還卻置之不理，反而把錢全數取出，因此被判罰款50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59歲的國家環境局職員Cho Joon Chin前天（17日）被控一項失信罪。

於2021年6月22日，51歲的陳姓受害者打算從公司的星展銀行戶頭轉2萬元至與手機號碼綁定的另一個銀行戶頭。不料，在過程中，他卻輸錯手機號碼，誤把錢轉到被告的戶頭。兩人的手機號碼僅相差一個數字。

受害者發現轉錯戶頭後，在凌晨兩點至早上10點半之間，共發了七條訊息給被告，除了說明情況，也要求對方把錢轉回給他。不料，被告不僅已讀不回，甚至當天就到銀行把錢取出。

最終，因銀行無法幫他撤銷這筆轉帳，受害者於同年9月向警方報案。

被告稱錢來自售賣手錶房產所得 

被告在2021年11月接受警方調查時說，他已把錢用於個人投資，並要求給與時間償還受害者。被告在2021年12月歸還了對方1萬4000元後，再次要求給與更多時間歸還餘款。

然而，被告在同一個月又告知警方，這筆錢是他售賣一隻勞力士手錶所得，並通過PayNow收到款項。

之後，他說這筆錢是他應得的，因為那是他合法出售房產所得，所以不會退還剩餘的6000元。

但由於被告後來無法出示證據證明交易存在，他才在今年1月把餘款退還。

辯方律師以被告育有一名孩子且妻子患有多器官癌症晚期、第一次犯法等理由，請求別判坐牢。

此外，律師也幫被告請求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罰款。他表示，被告每個月的收入約為2200元，每個月只能支付500元。

若失信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處監禁長達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