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房不到10分鐘，租客被新加坡惡房東爆怒趕走還扣押金，如何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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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3-28
Source: 獅城新聞

只是問了句「電話號碼怎麼這麼多3」，房東罵人又爆粗口，兩男子租房不到10分鐘就被趕走，還拿不回500元押金。

兩名中國客工苑仁帥（37歲，貨倉員工）和李躍峰（38歲，貨倉員工）跟記者分享了糟糕的租房經歷。他們受訪時說，從租房網站找到高文一帶寶發路（Poh Huat Road）的一個私宅房間出租，兩人打算花1000元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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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苑仁帥（左）和李躍峰（右）描述當天搬入屋內的經歷。（徐穎荃攝）

「看房時，雖然真正情況和照片有所差異，但整體還可以，我們過後轉帳500元押金給房東。」

苑仁帥說，3月16日當天搬入才簽租約，另繳了1500元的押金和首個月租金。沒想到，當房東和李躍峰交換電話號碼時，李躍峰問了一句「電話號碼怎麼這麼多3」，房東就因此生氣大罵。

李躍峰說：「房東反指我的手機號碼這麼多8，一輩子都發不了財！，說著就舉手要打人。」

所幸苑仁帥及時阻止，房東過後開始飆罵粗口，再把兩人趕走，但只退還1500元，不肯退還另外500元。兩人只好當場報警。

「我們才進屋10分鐘，就被趕出來，如今還得重新找房子。」

**租客：房東自稱百萬富翁** 

苑仁帥說，租約上寫明，租客必須尊敬屋主，不得對屋主無禮無律無法。

「我們稱他房東先生，他還不高興，說只能稱他屋主，或是老闆、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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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上規矩多，還標明必須尊敬屋主。（受訪者提供）

他們指出，對方還一直強調，自己是百萬富翁，周圍住的也是千萬富翁，語氣非常差，和看房時判若兩人。

記者嘗試聯絡房東，但都不得要領。

**疑故意趕人「賺押金」** 

租約規矩多，懷疑房東故意趕租客「賺押金」。

根據租約，開關門要輕聲、不能發出噪音、要保持清潔，還規定每個月3日和8日要打掃客廳和樓梯間，若被發現兩次觸犯規定，就會被趕出去，也被視為違約，不會退還押金。

簽約後，房東開口閉口就說「滾」，還說「如果叫你們滾，三天就要滾」。

「我們本來還覺得要放低聲量，保持衛生，都可以理解，想說儘量遵守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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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放僵持不下，驚動警員上門調查。（受訪者提供）

**公眾：應調整規定阻止** **惡房東歪風蔓延** 

近年報章媒體或社群網絡都有不少租房族無故被房東剋扣押金的案例。近日更有新聞報道一名房東惡意扣押超過15人以上的押金。筆者周圍租房的友人幾乎都遇到不愉快經驗，包括押金被惡意沒收的情況。如果因為租客自己導致物品損壞、簽約租期未住滿或不租卻沒有提前告知，押金被房東扣除自然合理。但深入了解這些剋扣的理由，很多都不成立，特別是針對屋內物品正常耗損與清潔程度方面。尤其後者，沒有客觀標準，即便租客退租還找鐘點清潔工打掃過，遇到惡房東一樣發生押金糾紛。

多數租客的處理方式是自認倒霉。特別是學生族，還有眾多外籍工作者，在新加坡必須租房，遇到問題時，學生由於社會經驗不足，深怕房東對自己不利所以吞下委屈；打工的人平常以工作為主，遇到租房糾紛，難免因擔心司法程序影響工作，於是選擇認賠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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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Pixabay）

這些消極處理方式，就是造成租房糾紛越來越多的原因。惡房東也掌握到這些弱點，擺明吃定租客。房東惡意妄為案例一直都有，只是因為網絡與社交媒體發達，近年才陸續有受害者出來揭露。

關於租房一類的民事糾紛，政府其實有小額索償法庭的機制。這類普遍金額不大的租房押金糾紛，理論上可走這個簡易機制解決，但觀察一再發生的租房糾紛，顯然這機制對惡房東沒有效果。或說絕大多數人對跑法院這件事還是非常忌諱，因為有流程麻煩且曠日廢時的刻板印象。

既然如此，筆者認為政府應該制訂相關管理條例，防止惡房東的亂象一再上演。

租房主要糾紛來自押金返還，筆者建議可強制要求第三方託管押金，對主要的組屋房源，就由建屋發展局託管押金。目前本來就有出租組屋需要通知建屋局的規定，何不嘗試在現有流程中將押金的收取列入規範？當房客退租後，押金由建屋局直接退回租客。

房東如要扣押，必須完整敘明理由並舉證。如房東一直有不合理剋扣押金的情形，未來要租房就應該受到限制。也可提供開放查詢系統，讓租客了解房東過去的記錄。

站在治安觀點，用法律規範租房，根據情況調整規定，絕對有必要。如果租客與房東常發生糾紛，意味著可能發生重大衝突。對少數害群之馬的惡房東，應該加以約束，阻止不良風氣蔓延。

文：楊量而、李鎮宇

攝影：徐穎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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