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偷11隻螃蟹 兄弟判監禁一周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lPxp
Published: 2021-07-24
Source: 獅城新聞

男子與弟弟在用餐時間，「光明正大」從魚缸里撈走螃蟹之家11隻螃蟹，被判坐牢一周，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被告阿都卡林（60歲，譯音）面對3項偷竊、盜取他人財物以及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9月21日晚上7時45分與弟弟在榜鵝尾（Punggol Settlement）時，經過餐館螃蟹之家，發現放在娃娃機里的魚缸有很多隻活螃蟹。他們起了貪念，從魚缸里撈走5隻大螃蟹和6隻小螃蟹，總值874元（約2622令吉）。

有食客看見被告和弟弟正好要離開，於是通知餐館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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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與弟弟從放在娃娃機里的魚缸偷走螃蟹。（檔案照） 

餐館職員於是追著被告和弟弟，被告跑不過餐館職員，最後被制伏。螃蟹之家在這起事件中沒有蒙受損失。被告也涉另一起偷竊案

被告也在去年10月8日晚上8時40分，在組屋的電梯口偷走77歲老漢兩袋超市物品，被電眼拍到他的犯罪證據。由於被告干案時沒有戴好口罩，因此加多一條罪狀。

被告昨天認罪，但由於他身上有酒味，被告在法官的詢問下，透露自己前天有喝酒。

法官不放心，問被告面對什麼控狀，確認他意識清醒，才接受他的認罪。

控方在陳詞時，指被告有偷竊案底，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一周，罰款至少1000元。

被告在求情時則說，自己有哮喘病、高血壓和糖尿病，希望法官輕判。

法官最後判他坐牢一周，罰款1000元。被告的弟弟則接獲警方的嚴厲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