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年內非禮兩親生女10次 狼父被提控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lgyn
Published: 2022-05-14
Source: 獅城新聞

![5年內非禮兩親生女10次 狼父被提控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96/16965898.avif?1652439613)





被告面對10項控狀，分別為5項非禮未滿14歲者、4項對未成年者做出猥褻行為，以及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取自《聯合早報》示意圖） 

57歲狼父涉嫌在5年內，10次非禮兩名年幼女兒，遭控上新加坡國家法庭。

被告面對10項控狀，包括5項非禮未滿14歲者、4項對未成年者做出猥褻行為，以及一項侮辱女性尊嚴的罪名。

為保護受害者，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導任何會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和案發地點。

新加坡《聯合早報》昨日報導，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從2011年開始，向兩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除了對她們上下其手，也曾趁其中一名女兒在廁所換衣服時無故闖入。

控狀也指被告涉嫌在2011年至2013年間，4次和女兒們一同洗澡，並藉機觸摸她們的私處。

根據新加坡刑事法典354（2）條文（非禮未滿14歲者），一旦罪成，被告將面對長達5年監禁、罰款或鞭刑，或任何組合的刑罰。

新加坡刑事法典509條文（侮辱女性尊嚴）則指出，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長1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至於對未成年者做出猥褻行為的罪行，初犯者在兒童與青少年法令7（a）條文下，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新元（約3萬令吉）、監禁最長5年或兩者兼施。

庭上透露，被告仍與女兒們同住。法官允許被告以2萬新元（約6萬令吉）保釋，惟在調查期間，被告不得與女兒們接觸和溝通。

法庭擇定案件展延至6月10日過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