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迫使抗議者離開 男子認放玩具手榴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Bn0k9
Published: 2019-09-08
Source: 獅城新聞

![為迫使抗議者離開 男子認放玩具手榴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585/15854645.avif?1589860289)





（新加坡8日訊）因不滿群眾聚集在芳林公園抗議保留總統選舉，59歲男子把扣上玩具手榴彈的手提包丟在克拉碼頭地鐵站出口，製造「炸彈」恐慌，以迫使他們離開。

被告何喜耀（59歲、譯音）前天承認一項行為具恐嚇性，觸犯防止騷擾法令控狀，法官案展10月1日判刑。

被告案發時任職司機，據案情，2017年9月16日下午大約4時許，被告騎腳踏車經過克拉碼頭地鐵站A出口，停下腳踏車，拿出一個之前在別處撿到的手提包查看，發現有一個裝舊玩具的塑膠盒，一個玩具手榴彈扣在手提包。

被告取出手提包里一些物品，觀察周圍沒人，便把它丟在出口附近，然後離開。被告的行為被閉路電視拍下。

克拉碼頭地鐵站A出口靠近芳林公園，當時估計有800人在那裡對保留總統選舉進行抗議。

哈莉瑪於2017年9月13日在無競爭對手的總統選舉中，自動當選新加坡第八位總統，並在9月14日宣誓就職。

該屆總統選舉啟動保留選舉機制，僅限馬來族人士參選。而提交申請的三名馬來族代表中，只有哈莉瑪獲總統選舉委員會頒發的合格候選人證書。

根據案情顯示，被告離開地鐵站後，地鐵站站長發現手提包，通知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警員。地鐵站關閉大約15分鐘，對20名乘客造成不便。

不過，警員發現手提包內沒有威脅公眾安全的物品。而參加抗議活動的人也沒受到干擾。

被告落網後告訴警方，他不認同抗議者的行為，留下手提包製造恐慌，迫使他們離開。

控方指被告製造恐慌，企圖迫使芳林公園抗議者離開，罪責高也浪費公共資源，促請法官判有關條文最高罰款5000元（約1萬5105令吉）。

被告律師要求法官判罰款1500元（約4531令吉），律師求情說，地鐵站只關閉大約15分鐘，受影響乘客也只有20人，所造成的干擾很小，並且也沒擾亂在芳林公園的抗議者。

但控方反駁說，若被告真的得逞，那可能會造成大規模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