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男掐死老父 法官諭令還押  等候總統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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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11-05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4日訊）75歲父親死在組屋單位內，高庭法官裁定種種證據指向唯一的可能性，即當時也在屋內的死者兒子就是兇手，不過，由於兒子被診斷在案發時患有精神分裂症，高庭法官按照法律判他謀殺罪名不成立，同時諭令將他還押，等候總統發落。

這名患有精神病的男子亂拳將父親打倒在地，還用雙手掐頸，導致父親過世，為保護社會和死者家人，最後被法官諭令還押，等候總統發落。

法官下判時表示，裁決對男子家人帶來二次傷害，希望案件下判後，家人能有個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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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國明。 （檔案照） 

法官鄧碧雲昨天宣判時解釋，本案判刑所援引的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旨在保護社會、精神失常的被告與被告家人的安全。這次的裁決料對被告與死者的家人再次造成傷痛，但希望也能讓他們的慘痛經歷畫上句點。

命案發生在2015年11月13日下午約5時17分，地點是勿洛北2道第416座組屋4樓的三房式單位。

被告是46歲的陳國明，原本面對一項謀殺75歲父親陳亞順的控狀。

不過，被告案發時精神不正常，控方因此援引刑事程序法第252節條文，若法官裁定被告有殺害死者的行為，將以總統發落為由，向法官要求將他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或監獄或適合被告的單位。

法官昨天下判前表示，若要總統發落，證據需顯示被告有殺害死者的行為。法官說，被告的母親在案發兩天前就發現被告不對勁，會經常發獃，在屋裡徘徊。

為防萬一，母親決定不讓被告外出，並囑咐死者將家裡鑰匙藏起來。怎料，被告母親在案發當天下午2時半出門，留下被告和死者單獨在家。她約三小時回家後，發現死者躺在血泊中，被告則發獃似的坐在沙發上。

法官表示，案發時只有被告和死者在屋裡，沒有證據顯示屋子被人破門進入，因此可以合理推斷死者身上的傷勢是被告導致的。既然被告有犯罪行為，法官最後判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改以總統發落方式將他還押。

另據了解，被告母親因不忍繼續住在傷心地，已經搬走。

記者周三早走訪現場，鄰居透露，事發後不久，被告母親因不想勾起那段回憶，已搬去和女兒同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