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緝犯飛車逃! 女伴甩車外 拖行交警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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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06
Source: 獅城新聞

遭肅毒局通緝的一名癮君子，開車用手機遭交警攔截，嚇得他加速逃走，竟導致交警「掛」車門拖拽50米，在副駕駛座的女伴則被甩出車外，驚險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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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開車用手機遭交警攔截。（檔案照）

這起案件發生在2018年11月12日下午2時55分，被告阿扎（Azhar Bin Amin，37歲）於芽籠18巷因開車使用手機，遭交警攔截檢查，嚇得立即踩油門，結果副駕駛座的女伴和交警為此受傷。

被告共面對14項控狀，包括魯莽行事導致他人受傷、危害他人安危、吸毒、運毒等罪狀，他不承認運毒，案經審訊後，前日（1月4日）被判罪名成立。

根據控狀，被告自2016年12月17日開始24個月的監視令，需定時到警局進行尿液檢測，但他分別在同年10月5日、12日和26日缺席。

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指出，11月12日下午，一名交警發現被告開車使用手機，要求被告在芽籠18巷停下接受調查。

被告知道肅毒局正在通緝他，於是向交警謊報姓名，之後不等交警結束調查，被告踩油門逃走。

《新明日報》曾報道，當時交警捉著司機不放，在車外遭拖行50米，造成他身體多處擦傷，右腳踝骨折。控狀也顯示，坐在副駕駛座的女郎也被甩出車外。

事後被告稱他在大巴窯棄車，再到巴西立的樂活度假村與家人相聚。

警方在隔日凌晨1時55分上門抓人，搜出9包冰毒、秤和吸毒用具。案底累累的被告曾分別在2004年與2014年因吸毒而入獄18個月和3年。

法官發表裁決時指出，有大量間接證據指向被告運毒，包括秤、大量的毒品，塑料袋，雖被告指秤用於分配食用分量，但沒有具體證據反駁。

其餘被擱下的控狀，被告表示有意認罪，案件將於本月22日一同審理。 

記者：潘靖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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