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別再拿Singpass換錢了！15名新加坡人因出租身份開殼公司被起訴，警方嚴厲警告：這絕不是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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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8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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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方宣布，將在2026年4月29日對14名男性和1名女性新加坡公民（年齡在22歲至47歲之間）提起訴訟。這些人因將自己的Singpass憑證提供給第三方，用於註冊空殼公司及申請外國工作準證，目前將面臨《1993年計算機濫用法》下的多項指控。

2024年9月，人力部（MOM）與警方開展了一場聯合執法行動，旨在打擊利用空殼公司提交工作準證申請的犯罪集團。此次行動共逮捕了32人，其中包括這15名即將面臨指控的新加坡公民。

警方調查顯示，一個犯罪網絡通過面對面接觸或通過Telegram招募了這些人。隨後，這些人涉嫌以金錢補償為代價，將自己的Singpass憑證交給犯罪網絡，以便利用他們的名義註冊空殼公司。

**此前根據《1990年雇用外籍勞工法令》（EFMA）提出的指控**

在2025年11月，緊接在聯合執法行動之後，人力部已對18名年齡在23歲至47歲之間的人員提起訴訟，指控其違反了《EFMA》第22B條下的非法輸入勞工罪。他們每人都面臨合併指控，包括參與提交虛假工作準證申請，以及在不運營或不需要僱傭人員的空殼公司下，通過非法手段雇用外籍藝人。這些合併指控最高可判處四年監禁及不超過12,000新元的罰款。此外，第19名在聯合執法行動後接受調查的人員，也將於2026年5月7日因相同罪名被起訴。

**此次根據《計算機濫用法》（CMA）提出的新指控**

在這19人中，有15人將於2026年4月29日在法庭受審，涉及《CMA》下的多項罪名。這些指控包括：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未經授權披露訪問代碼，以及根據《CMA》第3條、第8條和第8A條，披露與國家數字身份服務相關的憑證。

根據《CMA》第3條，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資料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及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根據《CMA》第8條和第8A條，未經授權披露訪問代碼或披露國家數字身份服務憑證的罪名，最高可判處三年監禁及10,000新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在此提醒公眾，切勿為了獲取快錢而將自己的Singpass帳號或憑證交給他人。Singpass密碼或雙重認證（2FA）詳情絕不能泄露給陌生人，因為這些憑證可能被濫用於訪問各種數字服務，包括開設銀行帳戶、電子錢包、加密貨幣帳戶以及辦理手機線路，從而用於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警方將對那些將Singpass憑證交給陌生人或代表犯罪集團註冊設施的人員採取嚴厲行動，並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