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起獲大量毒品。
(新加坡訊)一名32歲馬來西亞籍男子及一名41歲新加坡籍男子因涉嫌走私與販運市值超過100萬新元的毒品,遭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及中央肅毒局逮捕。根據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令》,涉案者一旦罪成可面臨死刑。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與中央肅毒局昨日(28日)發布聯合文告指出,該名32歲大馬籍男子是於本月23日,騎乘一輛在馬來西亞註冊的摩哆行經大士關卡時被截查。
關卡局人員在指示摩哆接受進一步檢查時,於後置箱內發現印有「商業餅乾」標籤的密封包裝,懷疑藏有受管制毒品。肅毒局人員接獲通報隨即接手調查,並在摩哆內起獲約6961克海洛因、1116克冰毒及1032克大麻。
肅毒局隨後展開跟進調查,於同一天突擊淡濱尼83街一帶,逮捕涉案的41歲新加坡籍男子,並在其身旁及住宅單位內,搜出約790克海洛因、602克大麻、127克冰毒、51克「搖頭丸」及21克克他命,同時充公了3萬3086新元現金。
文告指出,兩次行動中起獲的毒品總市值估計超過100萬新元,分量足供約4598名吸毒者施用一周。目前整起案件仍在調查中。
根據新加坡《濫用毒品法令》,凡進口或出口超過15克純海洛因(二醋嗎啡)、250克甲基安非他命(冰毒)或500克大麻者,均可被判處死刑。執法當局強調,將持續嚴加把關各個關卡,並迅速在境內展開執法行動,打擊任何形式的毒品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