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見未婚妻與前男友共騎摩哆 前警員怒火攻心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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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2-2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22日訊）見未婚妻與前男友共騎摩哆，前警員怒火攻心「突襲」，推前男友下車毆打，事後逃離現場。

這起傷人事件發生於2017年11月28日，地點在受害人伊扎住家底層。被告哈菲茲（32歲）目睹伊扎和未婚妻莎琪琳共騎一輛摩哆，上前將伊扎從摩哆推下，隨之動手毆打他的頸部和背部。

被告不承認蓄意傷人及魯莽行為傷人的罪狀，案件經5天審訊，他被判罪名成立。

前警員看見未婚妻與前男友騎摩哆，推人下車，暴打對方。（示意圖／網際網路）

據控方的結案陳詞，莎琪琳因無家可歸，暫住在前男友伊扎的家中。案發當日兩人下樓，戴上頭盔騎摩哆離開。就在這時，被告忽現身，一把將伊扎從摩哆推下，莎琪琳也往後跌。

正當伊扎回過神來想起身時，從後頭襲擊，拳打伊扎的頸項和背部，握著他的手腳，將他壓制在地，威脅要折斷他的腳。

莎琪琳上前制止時，伊扎趁機反撲，將他反壓在地上。住在8樓的一名目擊證人黃先生供稱，看見伊扎與被告扭打成一團，莎琪琳勸架不果，之後聽見伊扎大喊：「救命」，並報警處理。

控方指出被告得知驚動警方，逃之夭夭，他事後雖辯解稱擔心伊扎捏造事實，但控方指若真是如此，他應該留下來解釋。

另外，被告坦言刪除與莎琪琳的簡訊，這些簡訊原可被當做他們相約見面的證據，令控方認為事有蹊蹺。被告也承認與莎琪琳討論供證內容的細節，控方指出兩人無非想統一供詞，而上述種種行為皆顯示被告做賊心虛。

控方指莎琪琳的供詞不可靠，在庭上供證的內容與警方口供前後不符。法官判被告入獄8周，需支付伊扎120新元的賠償金。據了解，被告在2017年被革職。

被告曾多次濫用內政部系統查女友案底，被判入獄一個月又八周。媒體曾報道，被告在2009年加入警隊，在任職警曹期間濫用工作系統搜索私人資料。

在2015年8月至10月間，被告與一名女郎邁祖拉交往，便數十次使用內政部的兩個系統，搜查女友是否有案底或報案記錄。被告在2016年12月20日被停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