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青年上網找工作,應徵當阿窿跑腿,每騷擾一戶人家就能獲得250元的酬勞。他在5天內全島干案,騷擾至少14戶人家。豈料阿窿拒還5000元酬勞,他竟報案要抓阿窿,結果自投羅網反被抓。
阿窿騷擾案發生在去年6月29日至7月3日,地點遍布全島各地,包括紅山、盛港、宏茂橋、文禮、勿洛、淡濱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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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詞,22歲的被告莫哈莫莎菲(Muhamad Syafiq bin Mohamad Shah)面對14項協助大耳窿進行騷擾行為,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他,其餘交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莫哈莫莎菲去年6月29日左右在Carousell平台上看到一則關於快速賺錢的招聘廣告,便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
隨後,一名自稱本森(Benson)的男子聯繫莫哈莫莎菲,表明自己是大耳窿,並通知他這份工作是去騷擾欠債人,每騷擾一戶人家,就能獲得200元的酬勞。莫哈莫莎菲要求將酬勞增至每戶250元,對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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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29日至7月3日之間的5天裡,莫哈莫莎菲就根據Benson的指示,到全島各處至少14戶人家進行騷擾。
根據判詞,警方電眼拍下莫哈莫莎菲進行的騷擾行為。他一般會帶用鎖鏈將欠債人的鐵門上鎖,並留下以5張A4大小紙張的追債信。他也必須拍下照片,通過手機WhatsApp給阿窿,證明他完成任務。
豈料,莫哈莫莎菲在完成阿窿指派的任務後,本應獲得5000元的酬勞,但阿窿卻不給錢。兩天後,即去年7月5日,他到義順南鄰里警局報案,向警方承認自己協助大耳窿進行騷擾,並指對方拖欠酬勞,結果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