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漏稅煙電子煙罪行 13前策安執法員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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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01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13名新加坡籍前策安人員在過去四年分別涉嫌犯下嚴重失信、接收漏稅香煙、妨礙司法公正或持有電子煙等罪行被控。這是貪污調查局歷來提控策安人員中，單次涉案人數最多的一起案件。

《聯合早報》報導，31歲至47歲的12男1女被控，他們各面對1至15項控狀，共涉及72項控狀。

貪污調查局、新加坡關稅局和衛生科學局發出的聯合文告說，被控的13名新加坡籍男女事發時受僱於策安保安機構（Certis），當時正在履行執法工作。

文告說，13名被告涉嫌在2019年至2022年期間，分別牴觸包括嚴重失信、接收贓物、妨礙司法公正、牴觸關稅法令和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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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前策安人員星期五早上被控，圖為其中五名被告。第一排左起：陳薇嫣（39歲）、朱民光（32歲）和陳維強（38歲）。第二排左起：凱魯（38歲）和沙菲克（39歲）。（海峽時報）

在涉案被告中，39歲的沙菲克面對最多控狀，共15項罪名，其中包括10項嚴重失信，一項接收贓物和兩項牴觸關稅法令等。

根據文告，從2019年至2022年間，沙菲克、菲特里（38歲）、艾迪里（47歲）、哈茲米（33歲）、法德利（38歲）、陳薇嫣（39歲）、菲亞羅（43歲）和哈茲（31歲）被指分別在不同場合，挪用了各自以執法人員身份受委託保管的物品。

這些物品總值約1萬8327元，包括漏稅煙、電子煙、煙彈，及其他違禁煙草產品。除了法德利，陳薇嫣和菲亞羅，其餘五人也涉嫌串謀挪用這些物品。

2021年至2022年間，除了陳薇嫣，其餘七人、蘇菲安（45歲）、凱魯（38歲）和努拉茨米（33歲）也涉嫌互相或從他人處接收贓物。這些贓物包括漏稅香煙和煙彈，總值約1438元。

## 控妨礙司法公正



另外，法德利、菲亞羅、陳維強（38歲）和朱民光（32歲）也被指於2022年間，分別在不同的場合下妨礙司法公正。

法德利涉嫌在貪污局人員進屋調查前，將電子煙、煙彈和漏稅香煙丟入單位內的垃圾槽；菲亞羅在得知蘇菲安與當局人員在一起後，涉嫌刪除手機中有關他挪用45個煙彈的信息；陳維強涉嫌向朱民光泄露當局的調查，並建議朱民光丟棄電子煙和煙彈；朱民光則涉嫌刪除了他與陳維強的聊天記錄。

除了這些罪行，其中三名被告；沙菲克，艾迪里和法德利也面對牴觸關稅法令和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罪名。

文告指出，這三人和哈茲米涉嫌於2022年被貪污局人員捉時，被發現持有供個人使用的電子煙和相關組件。這些物品被指是他們在工作時所起獲的證物。

此外，這三人也被指和菲特里，處理安置在關卡的衛科局回收箱內的物品時，將本應銷毀的不符合包裝標準的香煙占為己有，供個人使用。當局後來在他們各自的住所起獲這些香煙。

13名被告的案件星期五在國家法院過堂後，他們都出庭面控，在庭上表明有意認罪。所有案件展至3月5日進行審前會議。

## 可被判入獄最長20年



嚴重失信若罪成，違例者可被判入獄最長20年，並將可被額外被罰款；接收贓物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長五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妨礙司法公正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購買、使用或持有電子煙的違例者，可面對最高2000元的罰款。

凡購買、出售、運輸、交付、儲存、保管、擁有或處理漏稅貨物都是嚴重違法行為。違例者可面對相當於逃稅額40倍的罰款，或坐牢最長六年，或兩者兼施。（部分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