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智強就非禮罪刑罰提上訴 法庭批准撤銷剩餘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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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19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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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強抵達國家法院。（圖：CNA/Raj Nadarajan）

本地知名音樂人、前「新加坡偶像」評審林智強因在唱片公司非禮一名25歲女子而被判坐牢13個月，法庭根據程序也撤銷了他的其他控狀。林智強在法官判刑後表示將上訴，目前獲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

61歲的林智強共面對六項侮辱女性尊嚴和一項非禮控狀，指控涉及五名女子。他對七項指控表示不認罪，案件分成五輪審訊，這起非禮案的審訊是第二輪。

剩餘五項控狀撤銷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隨著他的非禮罪成判刑，控方根據刑事程序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第147（1）條文申請撤銷其餘五項控狀，法官當庭批准了這項申請。

在相關刑事程序法條文下，當一個被告面對超過兩項控狀，且至少一項控狀罪名成立和判刑後，控方可申請撤銷其餘控狀。

剩餘控狀撤銷後，意味著林智強就不會再就那些控狀接受審訊，不會進行早前決定的第三、第四和第五輪審訊。

林智強的代表律師來自王律師事務所，其中包括高級律師陳志明。

非禮的最高刑罰是監禁長達兩年或罰款。由於林智強年過50歲，他不會被判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