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爭兩隻狗對簿公堂 女子向前夫索回愛犬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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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1-15
Source: 獅城新聞

![為爭兩隻狗對簿公堂 女子向前夫索回愛犬敗訴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74/17743514.avif?0)



家事司法法院。（圖：陸佳麗）

一名女子稱與前夫離婚後，對方拒絕把她的兩隻愛犬歸還，併入稟法院尋求他歸還愛犬，否則以藐視法庭罪判他監禁或罰款。對此，家事司法法院法官前天（13日）裁定兩隻狗為他們的婚姻資產，判定女子敗訴。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名女子和前夫是在2020年2月結婚，兩人隨後在2024年2月離婚，並於2024年5月就婚房及其他資產分配事項簽署了協議。

女子今年3月入稟法院，稱前夫一直未遵守關於雙方應保留自己名下資產的命令。爭議資產為兩隻狗，在法庭文件中分別稱為X和Y。

庭上揭露，X是一隻雄犬，出生於2015年2月，是女子另一位前夫在2016年前後購買的。

根據被告的陳述，他是在看到朋友在Facebook上張貼領養廣告後，決定收養Y；Y是一隻2019年出生的雄犬。他表示，當時女子並未參與領養事宜。

被告指出，他曾在2025年1月，也就是兩人離婚後，前往一間診所獲取醫療記錄，以便把兩隻狗的醫療資料轉移至靠近他的新家的診所。不過，該診所卻告知他，女子已指示診所不得向他透露任何信息。

被告表示，女子的這種行為是明顯的惡意行為，並指她沒有考慮到狗狗的需求。

「我意識到，她就像她的另一名前夫一樣，僅僅是把這些狗當作棋子用來激怒我。」

被告還解釋說，他在2025年1月已帶著兩隻狗搬離婚房，原本他希望提前告知女子，但由於女子已在WhatsApp屏蔽他，因此他無法聯繫上對方。

「我別無選擇，只能通知她的嫂子和哥哥，告訴他們我已搬離婚房，並帶走了X和Y。」

法官認定，女子的另一名前夫是X的真正主人。不過，被告說，另一名前夫已明確表示同意被告照顧並擁有X。根據兩人的WhatsApp對話，另一名前夫透露，該女子「多日忽視」狗狗，並且還「離家不歸」。

對此，女子辯稱，她應該保留兩隻狗的所有權和擁有權，因為由動物與獸醫事務組（Animal and Veterinary Service）發出的養狗執照是在她的名下。

然而，被告則表示，這兩隻狗不應視為婚姻資產，也不應作為可分配的財產。他認為狗無法被估值分割，也不應被當作商品。

他說，女子一向認為這些狗是屬於他的，在離婚過程中，他們從未就狗狗的歸屬問題進行商議，因為他認為根本無爭議。

法官援引了一起高等法院有關狗狗爭議的案件，裁定狗也算是婚姻資產。與其他資產一樣，雙方可以協議如何處理，包括把狗狗判給其中一方。

然而在本案中，離婚判決書並未提及這兩隻狗。儘管雙方均提交證據，表明自己曾為狗狗付費、照料或負擔開銷，但法官認為，真正的爭議點在於誰才是這兩隻狗的合法所有人。

法官要求女子出示她是狗主人的證明，例如她的購買證據，但她卻無法提供相關證據。

法官認定，被告是把Y帶入他們家庭的人。至於X的真正主人則是女子的另一名前夫，而女子未能證明被告是有意違反法院命令。

法官指出，沒有證據顯示這對夫妻在離婚過程中曾認真討論兩隻狗的歸屬問題，也沒有證據表明女子在她的離婚陳述中提及了兩隻狗。

有鑒於此，法官判定，這種模糊條款有利於被告，他的行為可依據司法維護法（修正）法案的第21節獲得免責，並裁定該女子須向被告支付3500元的訴訟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