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敢啊！新加坡9月新規：抽電子煙3次就丟EP准證，全家身份瞬間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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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02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又炸開了鍋。

根據衛生部（MOH）與人力部（MOM）的聯合通告，從2025年9月1日，任何持有長期證件（包括就業准證EP、SPass、學生證、家屬准證DP等）的外國人，只要第三次被查出吸電子煙，其證件可被吊銷，人會被遣返，並可能被禁止再次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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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嚴厲的是所謂「K-pods」（實為依託咪酯 etomidate）。自9月1日起，這種物質已被列入《濫用毒品法》C類受控藥物。

外國人若被發現持有依託咪酯電子煙或檢測出該藥物陽性（沒有第三次機會），其准證可能被吊銷，面臨驅逐出境並被禁止進入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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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懲罰還包括：

進口/販賣/分銷可判3–20年監禁，並處以5–15下鞭刑；

首次濫用者將被強制監督與康復（最高6個月）；

重複濫用者可面臨至少1年監禁。

在新加坡，電子煙已經從「生活習慣問題」上升為「身份問題」。

對EP持有人而言，失去的不只是幾百塊的罰款，而是整個合法身份與在新加坡的未來。

***01*****新加坡零容忍的延續** 

這並不是新加坡第一次把「生活/行為違規」與工作準證掛鉤。

2020年6月，在新冠疫情防控最嚴階段，MOM宣布撤銷了89份工作準證，原因是相關人員違反入境批准或居家通知要求。

當局的聲明毫不含糊：「任何不遵守要求的僱主或雇員，我們都不惜撤銷其工作準證並撤回聘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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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三個月後，2020年6月25日，MOM進一步通報：自5月以來，累計已有140份工作準證（涵蓋不同證件類型）被撤銷，部分當事人還被實施了永久性就業禁令。

同年3月10日，一家物流公司在申請EP時提交了虛假的「公平招聘聲明」。結果，公司被罰款18,000新幣，外籍雇員聘用資格被暫停，涉事員工的EP當場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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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疫情違規到造假招聘，再到今天的電子煙禁令，新加坡執法邏輯始終一致：一旦違背信任，任何人的准證立即撤銷，沒有緩衝餘地。

此外，還有哪些行為會導致EP准證被撤銷呢？

**虛報薪資與COMPASS** 

新加坡EP最核心的條件之一就是薪資門檻。

但現實中，曾有僱主為「湊條件」而虛報工資，在申請表里填報遠高於實際支付的數額。這種做法在新加坡幾乎無處遁形。

自2023年9月1日起，COMPASS正式適用於所有新申請EP；到2024年9月1日，也擴展到續簽 。該制度直接將「行業薪資中位數」納入比對維度，MOM通過大數據核查申報工資是否合理。

一旦被查實虛報，後果非常嚴厲： 

根據《外籍人力僱傭法》（EFMA），在申請中作出虛假陳述，每項指控可被罰款最高20,000新幣，或監禁最長2年，或兩者並行；

外籍員工的EP會被立即撤銷，並可能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工作；

僱主如屢次違規，還可能被全面禁止聘用外籍員工。

**失業、假學歷與兼職** 

相比造假和違規，更容易被忽視的，其實是一些看似「普通」的場景。 

**失業**

EP與僱主直接綁定。一旦勞動關係解除，僱主必須在最後工作日後一周內取消EP；取消後，家屬准證（Dependant Pass）也會同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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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可申請短期探訪簽（STVP）作為過渡停留。很多人以為「可以先留下來找新工作」，但制度上，這就是非法滯留。

**假學歷**

2018至2020年間，MOM在資訊科技領域查出11名EP和SPass申請人提交偽造學歷證明。這些人的工作準證隨即被撤銷，並被永久禁止在新加坡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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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也多次重申：提交虛假文件是刑事罪行，最高可罰20,000新幣或判處2年監禁。

**兼職**

EP嚴格規定持有人只能為獲批僱主工作。

MOM官方要求：所有工作準證持有人只能為指定僱主工作，不得從事額外有償活動或多重僱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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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EP持有人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擔任其他公司的董事

***02*** **自雇EP：把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 

在和客戶聊到EP風險時，最常見的焦慮是：

「一旦丟了工作，身份就沒了。有人剛簽了房子，有人孩子剛入學，僱主一紙解約，EP必須在一周內取消，家屬准證也隨之失效。」

這也是為什麼有些人開始考慮所謂的「自雇EP」。

需要澄清的是：自雇EP並不是一個獨立簽證類別。常見做法是在新加坡註冊公司，再由公司僱傭申請人本人申請EP。

這種方式的好處在於：准證不再完全依賴外部僱主，公司存續與運營本身就是身份的基礎。對於一些諮詢、投資或跨境業務者，這提供了一定靈活性。但同時，它也意味著：

EP依然只允許你為該公司工作，不能以此名義隨意接單；

如果業務涉及基金管理或家族辦公室，還需符合MAS牌照或豁免以及13O/13U等稅務激勵的合規條件；

公司財務、稅務申報必須透明，否則一樣會觸發撤銷。

換句話說，自雇EP的價值在於把主動權部分交還給個人，但前提是嚴格合規。

不過還是要提醒一下，不管是不是自雇EP，如果在9月1日之後違反了新加坡最新關於電子煙和「K-pods」的禁令，該罰的還是要罰的，不要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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