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機藏女廁偷拍被揭後銷毀證據 助理經理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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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6-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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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擅闖女廁，將手機藏在裡頭進行偷拍。（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26歲餐館助理經理將手機藏在餐館女廁偷拍，被一名受害者揭發，起初佯裝若無其事，事後竟強行打開員工櫥櫃，取走手機銷毀證據，昨日被判坐牢7個月又4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諾海金（譯音，26歲）面對4項包括偷窺、擅闖，以及妨礙司法公正等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於去年9月22日傍晚6時56分，擅闖餐館女廁，將手機藏在女廁垃圾桶和花盆中間。被告把攝像鏡頭對準馬桶，並啟動錄影模式。

一名女顧客如廁時，發現了被告手機，向餐館一名女職員揭發此事，並把手機交給對方保管。

女職員將此事告訴被告後，被告卻讓她將手機放在餐館的失物待領處（lost and found）。女職員與同事覺得不對勁，認為被告可疑，決定將手機放在員工櫥櫃里。

被告知道手機被藏了起來，於是在午夜時分，趁所有人都下班後，弄壞3名員工櫥櫃鎖頭，成功取回手機。

被告事後搭私召車回家，在住家附近的遊樂園，持續將手機摔在地上，再扔進垃圾桶。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妨礙司法公正，摔壞手機，以致警方無法確認被告犯罪時長，也無法確認案件涉及多少名受害者，請求法官判被告坐牢8個月至13個月。

控方指被告利用餐館助理經理之便干案，還指示下屬將手機放在失物待領處，並強行打開員工櫥櫃，誤導警方說已把手機損毀，妨礙警方調查工作，這些都是加重刑罰因素。

法官前日判被告坐牢7個月又4個星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