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移民夫妻買房中招，為省稅搞」99～1″如今被罰40萬！怒告房產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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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8
Source: 獅城新聞

又有 新加坡房產中介因為幫客戶搞」99-1″避稅惹上麻煩了。這次輪到房地產經紀公司Huttons Asia，被一對夫妻告上法庭，索賠40多萬新元。

新移民夫妻幾年後

被稅務局追繳罰款

2021年5月，當時26歲的中國籍男子張某和他22歲的女友劉某，在金文泰一帶買了套Ki Residences公寓，價格138萬新元。

劉某當時已經是新加坡公民（2019年10月獲批），還在讀書；張某則是外國人，有工作。

買房嘛，誰都不想多交稅。當時外國人買新加坡房產，要交20%的額外買方印花稅（ABSD），算下來要27萬多。

為了省這筆錢，他們的房產經紀（Huttons Asia旗下）給出了一個主意：先讓已經是公民的劉某以個人名義買下整套房，因為她是第一次買房，不用交ABSD。買下來之後，再把她名下1%的產權賣給張某。這樣一來，張某隻需要為他買的那1%交稅，就算是有20%的ABSD，算下來也才幾千塊。而且因為張某有工資，這樣操作還能幫他們申請到更多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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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是不是很完美？當時房產經紀還跟他們打包票說，這種做法」合法又正規」。還說這是律師樓在新樓盤示範單位做培訓時推薦的辦法，連律師事務所的業務發展經理都親口說過這是」我們的強項」。

這對小兩口雖然心裡有點打鼓，但還是照著做了。2021年4月，劉某付了定金拿到選購權書，5月10日正式買下房子。兩周後，她就把1%的產權以1萬3770新元的價格賣給了張某。7月25日，整個交易完成，兩人成為這套房子的」分權共有人」——劉某占99%，張某占1%。

本來以為這事兒就這麼過去了。結果2025年12月18日，新加坡稅務局（IRAS）一紙通知送到他們家：你們這是在非法逃避印花稅！根據《印花稅法》，要罰款！罰款金額40萬6285新元，比當初想省的那筆稅還多出十幾萬，裡面還包括50%的附加費。

這下兩人懵了。今年1月6日，他們把房產經紀、Huttons Asia，還有當初幫忙辦手續的Pertinent Law律師事務所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這筆罰款。

**現在三方開始互相甩鍋**

Huttons Asia和房產經紀說稱，這個」99-1″辦法也是聽律師樓說的。**律師樓**的人親口說過這是他們的強項，我們又不是學法律的，當然以為這是合法的。而且後來還把大華銀行的貸款經理拉進群讓他們諮詢，人家也沒說有問題。而且這對夫妻自己也知道房產經紀不是律師，所以才介紹律師樓給他們。要怪也得怪他們自己沒找律師問清楚風險。

**律師事務所稱，他們就是按客戶的要求辦手續而已，是客戶要這麼操作的。當初也沒見稅務局說這種做法有問題。再說，客戶又沒明確告訴律師就是要避稅，沒有義務去質疑客戶的決定。**

**這對夫妻的律師則表示，房產中介沒盡到責任，亂給建議；律師樓辦手續也不夠專業，兩邊都有問題。**

IRAS對追回多少罰款三緘其口，就說調查還在進行中，不方便透露。

新加坡買房避坑！

這件事其實不是孤例。最近幾年，PropNex、ERA Realty這些大中介，還有好幾家律師樓，都被捲入過類似的官司。都是因為幫客戶搞這種」兩步走99-1″的避稅操作，結果客戶被罰，回頭告中介。

需要釐清的是，「99:1」這種產權分配方式本身並不違法。很多夫妻買第一套房時也會採用類似比例。問題的關鍵，在於**動機**——如果是為了規避本應繳納的ABSD，那就踩了紅線。一旦被稅務局查出，買家不僅得補交稅款，還會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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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ERA

張某2021年9月拿到了PR，2025年6月成了公民。但現在夫妻倆面臨的是40多萬的罰款。這筆帳，最後法院怎麼判，還要看官司怎麼打。

買房想省稅可以理解，但」99-1″這種操作，稅務局現在盯得很緊，一不小心就是罰款幾十萬。中介的話不能全信，律師的意見也得自己多問幾句，畢竟最後買單的還是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