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危險武器故意傷人,將被起訴

2025/04/18   •   170閱
一名22歲男子在宏茂副義擊傷路人及三名警察,引發激烈對峙,最終被警方制服。事件中,市民沙里先生勇敢救人,獲頒『公眾英勇獎』。警方嚴正執法,彰顯維護社區安全的決心。這起驚險案件揭示了危急時刻的英勇與擔當,值得公眾關注與深思。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2981.avif

一名22歲男子因涉嫌持刀砍傷另一名男子並導致三名警察受傷,已於昨日被捕,將於2025年4月19日被提控上庭。

2025年4月17日下午約1時10分,警方接到多通報案,稱在 Hougang Avenue 8 第676和677座附近,有公眾目擊一名赤身男子在露天停車場內破壞車輛。

初步調查顯示,該22歲男子涉嫌持刀攻擊一名30歲男子,隨後破壞一輛停泊的車輛,並拾起一塊帶釘的木板,破壞了沿 Hougang Avenue 4 停靠的一輛巴士。

警方抵達現場後,該男子持木板攻擊警員,試圖拒捕。警方使用必要武力將其制服,過程中三名警員受輕傷。30歲傷者手臂受傷,清醒被送往醫院治療。

該男子將被控違反《刑法典》第324條文,即以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罪。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處以罰款、鞭刑,或合併上述刑罰。

案發時,公眾人士沙里·賓·莫哈末(Mr Shari bin Mohd)挺身而出,保護了30歲傷者及其三歲幼子,表現出非凡勇氣。他在危急時刻迅速將兩人帶離現場,成功確保他們的安全。為表彰其勇敢和果斷的義舉,警方將向他頒發「公眾英勇獎」。

宏茂橋分局指揮官、助理警察總監謝興茂表示:「沙里先生的英勇干預,避免了可能釀成嚴重甚至致命後果的局面。他無私的行動,展現了強大的社區精神,正是這種精神幫助我們共同守護社區安全。警方對任何危害公眾安全的罪犯絕不容忍,必將竭盡全力,依法嚴懲不貸。」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4月18日 晚上9時10分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