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377A節條文廢除後 曾被定罪者可申請註銷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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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1-10
Source: 獅城新聞

## 第377A節條文廢除後 曾被定罪者可申請註銷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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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隨著刑事法典第377A節條文被廢除，曾被定罪的男性可以查看他們的案底是否已被註銷；如果沒有，可以申請註銷案底。

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通過國會書面答覆回應義順集選區議員黃國光的提問時說，在考慮相關申請時，警察總監會考慮案件事實，包括案件是否涉及私人活動以及是否是成年人之間的自願行為。

案底被註銷意味著一個人將不再有這個犯罪記錄。如果被問及是否有案底，這個人也可以合法地回答「沒有」。

刑事法典第377A條文在2022年11月被廢除，不再把男性之間的性行為列為違法。

內政部隨後表示，記錄顯示在1988年至2007年間因成年人之間自願且私下進行的同性行為而被定罪的17人仍然健在。

尚穆根指出，一個人五年內沒有犯罪記錄，案底就會自動註銷，除非那個人在《罪案記錄法令》中因某些條件被取消資格；這些條件包括判刑超過三個月監禁或罰款超過2000元。

第377A條文下的罪行最高可判兩年監禁，屬於可登記的罪行。尚穆根表示，這意味著在這個罪名下被定罪的人會留下案底，除非案底被註銷。

如果一個人的案底不能自動註銷，他們可以向警察總監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