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了！新加坡30億洗錢案蘇炳海前司機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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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7-03
Source: 獅城新聞

星期一（6月30日），新加坡法庭對蘇炳海前私人司機劉某某作出判決，因其隱瞞四輛總值約800萬新元的豪車真實情況，被判處監禁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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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某某原本是蘇炳海的私人司機，也是30億洗錢案中第一名被控的新加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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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共面對兩項罪名：向公務員提供假情報和妨礙司法公正，在法庭上他承認了其中一項罪名。

案情回顧

2023年8月15日：新加坡警方展開大規模逮捕行動，逮捕涉案的10名被告。同日，劉某某載著蘇炳海通過大士關卡離開新加坡。

8月17日：劉某某將蘇炳海送至吉隆坡國際機場後，獨自駕車返回新加坡。

8月18日：按照蘇炳海指示，劉某某開始安排出售四輛豪車，包括兩輛勞斯萊斯和兩輛法拉利，總價值約800萬新元。蘇炳海承諾給予1%的佣金，約8萬新元。

利用停車系統漏洞

為了隱瞞豪車的存在，他將四輛豪車棄置在文慶路上段第20座組屋的多層停車場，選擇這個地點的原因是該停車場剛建成，停車系統尚未啟用，不易被發現。

9月11日：當警方找到劉某某錄取口供時，他為了保住承諾的佣金，謊稱蘇炳海沒有留下任何貴重財物，試圖避免警方充公這些豪車。

警方通過調查發現，蘇炳海兄弟蘇炳旺的豪車停放在樂斯廣場，加上汽車經紀為豪車申請停車季票的線索，最終追蹤到了這批隱藏的豪車。

而劉某某也於2023年10月5日被捕，因其誤導行為導致對警方調查造成了嚴重阻礙。

最終，法官判處劉某某3個月監禁。

而蘇炳海本人自2023年8月15日離開新加坡後再未返回，並於2024年10月被禁止入境新加坡，同時同意交出總值約3.16億元的資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