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旅外籍前員工強吻女住客 判監三年十個月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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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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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地點陳桂蘭街（Tan Quee Lan Street）2號的青年旅舍。（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去年在武吉士一家青年旅舍發生的員工強吻非禮女住客案，外籍被告被判坐牢三年十個月，以及鞭刑六下。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法庭文件，這起案件發生於去年3月22日下午4時許，地點是陳桂蘭街2號的The Room@Bugis背包旅舍。

事發時，42歲的孟加拉籍被告易斯嵐阿米努爾是該旅舍的員工，負責打掃和安排餐食。至於受害者則是一名女住客。她於3月16日曾到旅舍住一晚，當時被告已認識她。

女住客過後於22日再次入住旅舍兩晚。入住當天，下午1時40分左右，被告把受害者帶到房間，房內有多張床和帘子，以保護住客隱私。當時房內還有其他住客。

受害者入住後就午睡。她在下午3時30分醒來後看到被告帶了另外兩名住客進入房間，並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要求她攜帶所有個人物品離開房間。

受害者過後在大廳等候。被告於大約4時40分時再次把她帶到原來的房間的床位，並擋在出口處和伸出手。受害者以為被告是握手打招呼，豈料對方突然強吻襲胸，還摸她大腿和私處。

事發後當晚9時，受害者在武吉士碰到正在巡邏的警員，並向他們報案，警方在一個多小時後逮捕被告。

旅舍經理早前接受訪問時說，旅舍是從一名長期住客口中得知此事，經過調查後已解僱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