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未接種員工 僱主在別無選擇下可終止聘約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lAqz
Published: 2021-10-24
Source: 獅城新聞

![對未接種員工 僱主在別無選擇下可終止聘約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80/16805751.avif?1634995982)





勞資政三方昨天（10月23日）傍晚更新工作場所冠病疫苗接種指導原則，未接種員工如果無法在家工作，僱主可以調整他們的工作崗位、要求休無薪假，或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終止聘約。

抗疫跨部門工作小組今午宣布，從明年1月1日起，只有完成疫苗接種以及過去270天裡從冠病康復者，才能返回工作場所辦公；出於健康原因無法接種任何一種冠病疫苗者，則豁免相關條例的限制，可以繼續回返工作場所。

勞資政三方在新版指導原則中規定，未接種疫苗員工可以在家工作，但考慮到絕大多數員工最終將更頻繁地回返工作場所上班，未接種員工長時間缺勤有可能影響他們個人、小組或機構的表現。

想回工作場所但未接種疫苗的員工，得進行活動前檢測（Pre-Event Testing），並取得陰性結果。但他們的檢測費用須自行承擔，檢測也得在工作時間以外進行。他們須在上班時向僱主出示檢測結果。

根據過去報道，活動前檢測的有效期為24小時，可在全島各地的25家快速檢測中心通過抗原快速檢測（ART）方式進行，每一次的費用為15元。

指導原則也規定，僱主也可以調整未接種員工的工作崗位，讓他們從事可以在家裡完成的工作，並將員工薪酬調整到與新職責相稱的水平。

此外，僱主也可以要求這些員工休無薪假，或者在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根據僱傭合同終止聘約，但得提前發出通知。

指導原則說，在這種情況下解僱不能回返工作場所的員工不會被視為不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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