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史上最早的大暴動被稱為「反天主教暴動」，這場由私會黨謀劃的暴動不是針對宗教，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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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9-08
Source: 獅城新聞

**1851年新加坡發生一場大暴動，被稱為「反天主教暴動」。嚴格來說，這是一場為權勢與錢財，私會黨謀劃的「警匪戰大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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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1年的伊莉莎白公主種植園丘。（網際網路）

1851年，新加坡發生一場大暴動，後來人們都以「反天主教暴動」（Anti-Catholic Riots）稱之。個人認為，這名稱沒恰當地反映真實歷史。

這場新加坡史上最早的大暴動，主要目的不是具體地針對宗教——反天主教信仰與活動，暴徒沒有要求別人放棄宗教信仰，或去信奉別的宗教；也沒有蓄意破壞教堂，以殺害傳教士和信徒為暴動目標，更不是對其他宗教有歧見而發生衝突。故此「反天主教暴動」的說法是「妄下定論」。至於把在這場暴動犧牲的死難者追贈為「殉道者」（martyr），則言過其實。嚴格來說，這是一場為了權勢與錢財，私會黨謀劃的「警匪戰大暴動」。

至於暴動的死亡人數有500多人，也懷疑是誇大數字。

**私會黨利益被侵犯** 

中國移民在19世紀大量湧入南洋，以新加坡為安居謀生之地。移民當中好些在中國已信奉天主教。他們來新加坡，安頓下來之後，與當地傳教士接觸，繼續宗教活動。

在1848年，新加坡全島有800多處種植園，以種植甘蜜和胡椒為主。園主全是華人，以潮州人居多，且信奉天主教。這些人沒有贊助、捐獻或按時向私會黨繳交保護費等，亦不參與和私會黨有關的活動，和廟宇的祭祀活動，以及捐獻香油等，使當時的私會黨，尤其是最強大的天地會（義興會）招募移民入黨人數減少，會費等收入縮減，影響黨的地方勢力及掌控力削弱，難以擴大組織。

這讓有超過萬人黨員的私會黨，不免怪罪天主教會「吸收」他們要的人成為教徒，對「競爭對手」產生不滿與怨恨，對教會反感日增。這些私會黨員，主要是在種植園工作的中國契約勞工，沒有宗教信仰。這無形中形成兩大集團，一方擁有很多羅馬天主教教徒，另一集團則有很多被招募（威逼）的勞工，宣誓加入私會黨成為黨徒。本來這兩大團體河水不犯井水，相安無事，可是壞在一方的利益被侵犯，權益受損。

私會黨方面也懷疑對方偷運鴉片進入種植園內，這犯了他們的專利經營鴉片「特權」。因為這緣故，天地會連同其他私會黨懷恨在心，謀劃以武力對付信奉天主教的商人報復泄憤，同時以此阻止教會日益壯大的影響力。

大暴動發生在1851年2月15日，私會黨暴徒率先發難，沖入種植園，肆意掠奪，焚燒華族天主教徒的園丘，但不見有蓄意破壞或焚燒教堂建築物，或追殺神父或傳教士等。

**27園丘遭襲擊** 

早在19世紀50年代開始，私會黨徒襲擊華人基督徒的種植園事件時有所聞，但這一次是有預謀與組織的。

暴徒選在2月15日這一天起事，是他們知道教會主持毛度逸神父（Fr Mauduit）請病假回法國治病；碰巧當天教堂代主持伊薩禮神父（Fr Issaly）去裕廊區的雙溪賁耐（Sungei Benoi），探望一個教徒的生病妻子。趁兩名神父遠離工作崗位，私會黨徒開始搶劫，向在園林內工作的天主教徒（非私會黨員）下手。

一開始，暴徒在克蘭芝和武吉知馬區一帶襲擊掠奪，再轉移到其他地區，共有27處園丘被暴徒襲擊。劫匪沖入種植園，把儲藏在貨倉內大量的甘蜜和胡椒劫走，亦傳聞有人被綁票。據知，無數天主教徒園丘勞工，倉皇往市區逃命。暴亂的情況一面倒，沒有聽聞雙方有格鬥、駁火，或是持械反抗。

這次的大規模暴亂，天地會大本營設在陳厝港（現在馬西嶺與兀蘭一帶），鎮暴警員則以巫許港作為基地。當警員們越過大的橋樑時，大批暴徒從陳厝港各山頭湧現「迎戰」，在華人廟宇附近和警員駁火，天地會的勢力與實力，可見一斑。事後一名陪審官指控私會黨，「強大惡勢力，素為華人的各階層所畏懼」。

**佘有進出面調停** 

暴亂發生11個小時後，殖民地政府採取鎮暴措施，在暴亂的中心地帶——武吉知馬路增加10名警察，還把港口炮船上的12名船員調往格蘭芝，但這調動起不了作用。警察開始搜捕暴亂歹徒，有一小隊前往格蘭芝搜查拘捕暴徒時，在回返武吉知馬途中遭暴徒攻擊，有好些警員被打死。殖民地政府動員印度籍囚犯，加上來自馬德拉斯土著步兵（Madras Native Infantry）的特遣小分隊協助警察平亂行動，結果十多名暴徒被殺。

這起五天的「1851年新加坡反天主教暴動」，共30處的種植園被縱火焚毀，包括非教徒園主的種植園。這次暴動波及的地區很大，包括天主教徒老闆在克蘭芝及武吉知馬所擁有的種植園，以及實龍崗或後港一帶的種植園。

當時的華僑僑領，號稱甘蜜大王的富商佘有進（1805-1883）出面調停，有關的非天主教徒華人商人（相信與私會黨有關），答應賠償受害天主教徒華人種植園園主的損失，共叻幣1500元 （估計約今日15萬元）。

1851年3月28日《新加坡自由報》報道，這筆賠款的條件是，基督徒華商不追究還在潛逃的肇禍者。但過後有三人被判驅逐出境，送去印度孟買服刑。

儘管如此，事後兩團體人馬還不時有越過對方地盤，發生零星小規模的衝突事件。當時的總督威廉·巴特衛（William Butterworth，1801-1856）並沒有採取更嚴峻的手段對付私會黨活動，認為政府此次實行的制暴懲罰，足以產生威懾與阻嚇作用。

**500人被殺害的出處** 

這起暴動有多人相信有500人被殺害，當時有很多人說死者為了信仰及捍衛宗教而犧牲，成為殉道者（martyr）。

但陳詹士（James Tann）在2012年的博文，以及其他的調研認為，早期新加坡的天主教團體人數，才不過寥寥數百人。1830年末，法國傳教士來到新加坡時，全新加坡約有400天主教徒。在1851年，教徒眾多的克蘭芝區，人數從100人增加到300人。

說500人遇害令人難以置信。關於此事，只因殖民地工程師、囚犯總監、總督副官、陸軍少校麥奈雅（John McNair，1828-1910）曾寫：「……實際上有500多人被殺害，其中有許多人是農場主人，華人富豪的信教者……」不過，當時的教會主教博祖（Bishop Bocho），沒有在他任何的記錄提到此事。

根據1851年3月5日《陸上自由報》（Overland Free Press）的報道，該暴動事件只有十來人被殺害，這則新聞是由警方發出。同時，《新加坡自由報》當時也沒有報道此次事件，可見這起事情並沒有嚴重到引人注目，以及有新聞價值的大事。

陳詹士認為，麥奈雅是後來從印度獄卒那裡聽來，關於1851和1854年兩次大暴動的追述，誤把1854年的四五百人死亡，當作1851年暴動的死亡人數。

文 / 何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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