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勞感無聊 脫光光逛組屋 盼被女住戶看到 尋求滿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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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15
Source: 獅城新聞

27歲大馬籍男子稱感到無聊，於是隨機挑選組屋及樓層，在樓梯口脫光光後，到敞開大門的單位前晃，女居民從鞋櫃玻璃面看到反射，嚇得報警。

被告陳悅偉（譯音）來自馬來西亞，事發時持工作準證。

他共面對三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的罪行，指他分別在今年4月24日及28日，裸露地出現在文慶路上段三座組屋的樓層。

前日，他承認其中兩項罪狀，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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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悅偉罰款1千元。（取自面簿） 

案情披露，今年4月24日早上11時15分，住在第8A座組屋的第一名女受害人（50歲）和女兒正在客廳看電視，透過鞋櫃玻璃面反射的畫面，見有人全裸從門口走過，立刻叫女兒報警。

警方翻閱警方電眼，發現被告當天早上10時57分出現在該座組屋，隨後11時26分離開。

四天後（28日）的早上11時38分，被告又來到文慶路上段，這次去了第3C座組屋的12樓，同天晚上又到第3D座組屋的18樓，同樣光著身子徘徊在走廊。

被告接受調查時稱，當時覺得無聊，想透過暴露自己尋求滿足感，便隨機選擇組屋和樓層，在樓梯間脫光衣服，戴眼鏡和口罩，刻意找開著門的單位，希望單位內的女住戶會看到。

被告周五獨自推著行李箱出庭，求情時說已知錯，也希望向受害人道歉，希望法官輕判。

主控官說，被告被捕後，因無人保釋曾遭還押八天，針對他所面對的控狀，要求法官判他罰款1000元（約3000令吉）。

法官判他罰款1000元，而被告在法官下判後，向通譯員透露工作準證已被取消，問通譯員他是否立即得離境，並指已將行李帶來。

通譯員則請他自行向移民與關卡局確認，避免因逾期逗留再被控上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