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少女逃離收容所　遭收容酒廊老闆灌醉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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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8-12
Source: 獅城新聞

![少女逃離收容所　遭收容酒廊老闆灌醉強姦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27/17276709.avif?1691762410)





（新加坡訊）少女從收容所逃跑出來，為了躲避警方，接受一名酒廊老闆的好意，連同另外兩名女子躲在該名老闆的公寓單位，豈料老闆被指趁機將少女灌醉並強姦，友人目睹案發過程。

上述案件周四（8月10日）在新加坡高庭開審，41歲的被告拉扎古瑪不承認非禮與強姦少女。

此案是2020年2月21日深夜至隔天凌晨之間發生，地點是被告居住的公寓單位內。

案發時，被告是一家名為Don Bar &amp; Bistro酒廊的老闆，聲稱被他強姦的少女當時17歲。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媒體不准報導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她的名字。

根據控方開庭陳詞，少女原本住在新加坡女子收容所，她逃離後得知被告的酒廊在請人，於是決定前去應徵。被告面試少女後，讓她同日開始在酒廊工作。

控方指出，當時有另一名逃離收容所的女子B也在被告的酒廊打工，B遭被告性侵犯後懷孕，無處投靠的她只好繼續留在酒廊。

少女在酒廊工作不久後，被一名朋友向警方舉報她從收容所逃跑並且躲在酒廊，警方於是突擊酒廊。少女收到消息，趕緊與另一名女子離開酒廊並聯絡被告。

被告把少女與女子接到他的公寓，當時B也在場。被告告訴她們可以在公寓住下來，被告也安排酒廊職員把她們的衣物拿到公寓。

案發當天晚上，被告叫3名女子陪她喝酒。控方指被告在少女喝醉後，把她帶到公寓二樓非禮與強姦，少女因喝得太醉而無力反抗；當時B也在場，並且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少女早上睡醒後，把自己被強姦的事情告訴B和另一名女子。她接著收拾東西離開公寓單位，並且沒再回去酒廊工作。

同年7月20日，少女回返收容所，並且把被性侵犯的遭遇告訴社工。

控方接下來將傳召13名證人上庭供證，或將他們的書面證詞提呈給法庭。

根據新加坡法律，若強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坐牢不超過20年和被打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