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通過「兀蘭命案上訴」挑戰法律 高文雙屍案兇手申請參與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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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8-17
Source: 獅城新聞

![想通過「兀蘭命案上訴」挑戰法律 高文雙屍案兇手申請參與被駁回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75/16757997.avif?1629117181)





被判處死刑的兀蘭雙屍三命案件被告提上訴，高文雙屍案兇手伊斯干達也要「插一腳」，昨早（8月16日）向最高法院申請參與上訴案，好讓他挑戰有關謀殺罪刑罰的法律，但被三司駁回。

現年42歲的前高級警曹長伊斯干達是轟動一時的高文雙屍案的被告，在五年多前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和強制性死刑，至今未被正法。

他早前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但被駁回，向總統申請特赦同樣沒有成功。一般上，當特赦申請被拒絕後，死囚會在幾周至兩個月的時間內上絞刑台。不過，伊斯干達之後提出「九大投訴」，要求新加坡律師公會檢舉在審訊期間代表他的六人律師團；就這樣，他被執行死刑的日期又被延後。上個月，最高法院上訴庭正式駁回他要求檢舉律師的申請。

伊斯干達今早通過代表律師拉維，向上訴庭三司申請參與另一起謀殺案的上訴。

前房地產經紀張錦興（46歲）於2017年1月20日上午在兀蘭組屋住家內，先後掐死身懷六甲的妻子鍾佩珊與女兒張梓寧。他在去年11月被判謀殺罪成和接受強制性死刑，目前在等候上訴案的審理。

律師拉維指出，伊斯干達希望能參與張錦興的上訴案，好讓他通過律師，針對我國刑事法典的謀殺條文提出看法。辯方認為，現有的法律沒有給予法官自主權，讓法官在審理涉及刑事法典第300（a）條文謀殺罪的案件時，選擇是否判被告死刑或其他刑罰；同樣的，法官也無法判一名誤殺案被告死刑。

不過，三司指出，伊斯干達已耗盡所有上訴途徑，他無法單是因為想提出一些法律立場，就參與其他被告的上訴案，兩起謀殺案的案情也不一樣。為了搶奪錢財還債，伊斯干達於2013年7月10日在高文一帶的私宅，用刀子將修車廠老闆陳文新殺害。陳文新的兒子陳志雄不巧上門，慘遭狠捅17刀後，被伊斯干達駕車拖行一公里至高文地鐵站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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