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怕懷孕前任不負責？新加坡女子竟誣陷對方強姦，結果把自己送進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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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6-12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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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女子因擔心避孕貼過期導致懷孕後，前男友不願承擔責任，竟大膽誣陷對方強姦。最終，這名女子的算盤落空，自己反而被判入獄。

35歲的廖婉婷（Liau Wan Ting，音譯）在周五（6月12日）被判處五周監禁。此前，她承認了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罪名，原因是她在警局報案時誣陷該男子強姦。

由於法院下達了禁令，該男子的身份受到保護，不予公開，其年齡在法庭文件中也未披露。

廖婉婷是一名外賣配送員，她於2024年通過TikTok結識了受害男子。兩人在同年8月開始戀愛，但關係在2025年10月結束。

儘管分手，兩人仍保持朋友關係並繼續發生性行為。

2026年1月7日凌晨1點左右，廖婉婷要求該男子開車接她。兩人隨後前往男方住所並發生了合意的性行為。早餐後，兩人分別離開。

當天傍晚，廖婉婷打電話給自己的嫂子，詢問與非伴侶發生性行為是否可以被視為強姦。

儘管嫂子向她解釋了「同意」的概念，但廖婉婷仍堅稱該男子強姦了她。在嫂子的建議下，她於下午6點48分左右向警方報案。

在隨後的調查中，廖婉婷面對調查員以及新加坡警察部隊嚴重性犯罪分局的值班警官時，依然堅持謊稱自己被強姦。隨後，她被護送到警察禁衛區綜合大樓內的「一站式虐待取證檢查中心」進行法醫醫療檢查。

該中心旨在讓性犯罪受害者無需前往醫院即可完成法醫檢查，從而降低遇到其他人的可能性。

直到晚上11點37分，當警官開始記錄她的陳述時，廖婉婷才承認自己在撒謊。

**「被告解釋說，她撒謊是因為她的避孕貼在2026年1月6日過期了，她擔心如果懷孕，（受害男子）將不會承擔責任，」** 檢方在法庭上表示。

她最初堅持謊言是因為擔心報假案會被判刑，但後來決定撤回，因為她不希望該男子被逮捕或入獄。

然而，此時警方已經開始對該男子展開調查。2026年1月8日凌晨，該男子被追蹤到並被帶到警察禁衛區綜合大樓提取血樣。

在一段長達40分鐘的錄像採訪中，該男子表示與廖婉婷的性行為是雙方自願的。

2026年1月8日凌晨1點26分左右，廖婉婷接受醫療檢查，並告訴醫護人員性行為是合意的。在隨後記錄的進一步陳述中，她再次確認自己同意與該男子發生關係。

副檢察官金伯利·布（Kimberly Boo）敦促法庭判處廖婉婷三周監禁，並強調威懾作用是首要考慮因素。

**「虛假信息導致一個無辜的人受到調查，並造成了巨大的公共資源浪費，而這本是不必要的，」** 布女士表示。此次調查共動員了13名警員、一名醫生和一名護士。

她補充說，受害者不得不經歷「在凌晨時分提供陳述並經過各項程序的不安體驗」。

布女士指出，廖婉婷向包括接報案警員在內的三名警官提供了虛假信息。

**「誣陷強姦的行為極其惡劣，因為這不僅浪費公共資源、給無辜者帶來痛苦，而且對真正的性侵受害者造成了嚴重損害，因為這會導致人們對真實受害者的陳述產生不必要的懷疑，」** 布女士說。

「在考慮個體懲罰的同時，此類案件的量刑必須發出一個具有普遍威懾力的警示。」

根據法律，向公職人員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處以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