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秘柬埔寨詐騙中心！三層套路精準收割新加坡人，涉案金額竟高達4000萬！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rBkz
Published: 2026-06-03
Source: 獅城新聞

![揭秘柬埔寨詐騙中心！三層套路精準收割新加坡人，涉案金額竟高達4000萬！](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4365.avif?0)





## 柬埔寨詐騙中心細節在女性審判中曝光



新加坡：周三（6月3日），一名女性因涉嫌參與詐騙行動接受審判，法庭上揭露了一個位於柬埔寨的詐騙團伙如何通過「三層方案」精準鎖定新加坡受害者的細節。

現年35歲的菲律賓籍女子德·維拉（De Villar Rizalyn Panganiban）涉嫌加入一個冒充政府官員的犯罪組織。該組織誘騙受害者相信其銀行帳戶已失竊，隨後說服他們將資金轉移到詐騙者控制的帳戶中。

去年9月，新加坡警察部隊（SPF）與柬埔寨國家警察開展跨境行動，搗毀了該團伙，德·維拉是其中被起訴的12人之一。

新加坡警察部隊當時表示，該團伙涉嫌製造至少330起報案，造成損失超過4000萬新加坡元（約3100萬美元）。除德·維拉外，另有9名新加坡人和3名馬來西亞人被起訴。

德·維拉對兩項指控提出抗辯：一項是身為本地關聯組織犯罪團伙成員，另一項是與團伙成員共謀詐騙。她的代表律師為Chooi Jing Yen。

根據雙方均認可的法庭文件，德·維拉於2025年3月被一名女子接觸，邀請她去柬埔寨工作。她當時以為自己將在一家在線賭博公司擔任辦公室職員，月薪1500美元。

法庭文件未具體說明德·維拉在獲得工作機會時身在何處。

2025年3月29日，她抵達金邊，隨後被帶往該團伙經營的呼叫中心。

副檢察官Suhas Malhotra和Yeo Kee Hwan表示，德·維拉抵達柬埔寨的第一天就接受了成為「撥號員」的培訓，並被要求背誦劇本。

據稱，她對劇本的記憶力極強，以至於在2025年9月被調查人員詢問時，能夠逐字將其寫出。

檢方主張，德·維拉是自願參與該行動，而非人口販賣或欺騙的受害者。隨後，檢方傳喚一名調查員出庭，就德·維拉的陳述提供證據。

該調查員證實，根據德·維拉的陳述，她還收到了一份潛在受害者在通話過程中可能會詢問的問題清單。

![揭秘柬埔寨詐騙中心！三層套路精準收割新加坡人，涉案金額竟高達4000萬！](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4366.avif?0)





**三層撥號員套路**

檢方詳細闡述了該詐騙團伙如何通過三條「線路」的撥號員進行操作，分別稱為第一線、第二線和第三線。

**第一線撥號員**涉嫌冒充新加坡銀行職員，向大量受害者撥打冷啟動電話。他們誘騙受害者相信其信用卡或銀行帳戶已失竊，並敦促其向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報案。

隨後，受害者被轉接給**第二線撥號員**，這些人冒充MAS官員，聲稱已代表受害者提交了虛假警報。

繼續相信騙局的受害者將被轉接給**第三線撥號員**，這些人則假裝成新加坡執法人員。這些撥號員欺騙受害者，稱其需要將資金轉移到「安全」銀行帳戶，以便執法部門調查失竊的信用卡或帳戶。而這些帳戶實際上由犯罪團伙控制。

2025年3月30日，德·維拉被加入一個Telegram群組，主管通過該群組追蹤通話如何在各線路之間轉移（也被稱為「傳遞帳單」）。

根據其陳述證據，每天從受害者那裡騙取的金額在2萬至6萬新加坡元之間。

**兩種薪資方案的選擇**

德·維拉涉嫌接受成為第一線撥號員的培訓。

據檢方稱，德·維拉可以在兩種薪資方案中選擇：一種是1500美元底薪加3%佣金；另一種是8%佣金且無底薪。

檢方指出，她被告知佣金「來自必須從客戶那裡偷來的錢」。德·維拉在陳述中聲稱，她當時沒有詢問「偷」的具體含義。

調查員證實，在培訓期間，一名培訓師告訴德·維拉她的「菲律賓口音太重」，要求她「向新加坡英語方向調整」。德·維拉還通過角色扮演來為工作做準備。

作為培訓的一部分，德·維拉參觀了一個第一線操作中心，那裡有許多撥號員在工作。

當她注意到撥號員在斷開且損壞的鍵盤上假裝打字（鍵盤被拆分成小塊供個人使用）時，她對該設施被用作詐騙中心的懷疑增加。

檢察官表示，到2025年4月2日，她已經懷疑自己在詐騙中心工作，並與一名一同從菲律賓前往的友人討論此事。

儘管如此，檢方引用德·維拉陳述中的證據稱，兩人決定留下，因為他們想「賺大錢」。

德·維拉在陳述中還提到，她在菲律賓無法賺到這麼多錢。

2025年4月7日，德·維拉通過了第一線撥號員的測試，並選擇了純佣金的薪資方案。

**檢方稱：被告有自由離開場所**

她在2025年3月29日至4月24日期間留在柬埔寨呼叫中心，由對方提供食宿。檢方表示，被告在逗留期間一直持有手機，可以使用網際網路，且可以自由離開場所。

德·維拉在陳述中提到，她在那裡「擁有全部自由」，且「沒有限制或宵禁」。

檢方引用德·維拉陳述的細節稱，她會出去用餐，甚至由一名賺了7000美元佣金的團伙成員帶她去美甲店做指甲延長。

2025年4月24日，德·維拉離開柬埔寨前往寮國萬象，進入那裡的一個詐騙中心，並一直停留至6月初。

檢方指控，德·維拉在寮國呼叫中心運營團伙的指示下，撥打詐騙電話並發送詐騙郵件。

「這進一步證明了德·維拉是自願參與團伙活動的。她不是尋求逃脫的囚徒——而是在團伙的建議下，願意前往另一個國家在另一個詐騙中心工作，」檢方辯稱。

在離開前，德·維拉涉嫌收到了1000美元和300新加坡元。

審判將於周四繼續，預計辯方將進行陳述。

如果被判定為參與犯罪的組織犯罪團伙成員，德·維拉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或罰款最高10萬新加坡元，或兩者兼施。

如果被判定詐騙罪成立，她最高可被判處十年監禁並處以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