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瘋狂！大馬青年在新加坡幫詐騙團伙收錢，涉案2.8萬新幣面臨10年監禁！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ErVgg
Published: 2026-05-28
Source: 獅城新聞

![太瘋狂！大馬青年在新加坡幫詐騙團伙收錢，涉案2.8萬新幣面臨10年監禁！](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1410.avif?0)





一名23歲的大馬男子因涉嫌參與投資詐騙並協助詐騙團伙在新加坡收取現金，將於5月28日在新加坡被起訴。

受害者被誘導轉帳數千元 

根據新加坡警察部隊（SPF）的聲明，該案件始於5月9日，一名受害者在Instagram上發現了一個在線交易連結。

隨後，她被邀請加入一個WhatsApp群組，詐騙者指示她下載一個應用程式並創建投資帳戶。

受害者在最初兩次投資中分別被要求轉帳1,000新元和1,999新元。

之後，她為了進行第三次投資，將5,000新元現金交給了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她當時認為這筆錢會充值到她的在線帳戶中。

直到她的取款請求被攔截，且被要求繼續充值才能提取「投資款」時，受害者才意識到自己陷入了騙局。

嫌疑人涉嫌收取超過2.8萬新元 

警方調查顯示，該男子曾試圖從同一名受害者處收取超過28,000新元的現金。

![太瘋狂！大馬青年在新加坡幫詐騙團伙收錢，涉案2.8萬新幣面臨10年監禁！](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1411.avif?0)





據稱，他受一個跨國詐騙團伙中身份不明的成員指使，負責收取資金並將其交給在新加坡的其他人員。

在5月26日的逮捕行動中，昂茂基奧（Ang Mo Kio）警分局的警員繳獲了10張公司員工證以及多份被認為偽造的公司文件。

面臨最高10年監禁及50萬新元罰款 

該男子將面臨根據《1992年貪污、藥物販運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案》第51(1)(a)條和第51(5)條，以及《1871年刑法》第108B條和第109條的指控。

![太瘋狂！大馬青年在新加坡幫詐騙團伙收錢，涉案2.8萬新幣面臨10年監禁！](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86/17861412.avif?0)





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處以最高50萬新元的罰款，或兩者兼施。

根據「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涉嫌參與「錢騾」犯罪的個人，其手機線路和銀行帳戶可能會受到限制，以阻止進一步的詐騙操作。

該框架覆蓋範圍廣泛，不僅針對在活躍調查期間被認為有風險的人員，還包括收到警告、支付過和解金或面臨法院起訴並被定罪的個人。

提醒公眾警惕投資陷阱 

當局提醒公眾，在被要求下載應用程式或進行投資時應保持謹慎。

建議人們絕不要將資金或貴重物品轉交給身份不明的人員。

為了避免協助詐騙資金收取，請勿在任何地點將現金、奢侈品或其他貴重物品留在無人看管的地方。

在任何情況下，請避免與他人共享設備螢幕或透露登錄憑據。

任何掌握相關信息的人員可通過警察熱線 1800-255-0000 聯繫，或在 www.police.gov.sg/i-witness 在線提交，亦可撥打 ScamShield 熱線 1799。所有信息將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