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媒宣傳電子煙銷售 網紅認罪罰款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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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5-31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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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網紅Eunice Joy Ng在Telegram發布電子煙廣告，被判罰款3500元。（圖：CNA/Wallace Woon）

本地網紅Eunice Joy Ng 去年12月在社媒Telegram發布電子煙廣告，昨天（29日）被判罪成，罰款3500元。

網名「美人魚女孩」（Mermaid Girl）的Eunice今年26歲。她被指在自己的Telegram動態發布含有建議購買仿製煙草產品內容的廣告，違反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她對這項控狀認罪。

這項法令已更名為煙草與電子煙管制法令，將電子煙納入管制範圍，新法令這個月1日生效。

衛生科學局檢控官向法庭表示，被告去年11月決定購買電子煙來轉售，以補貼收入。

她以每支13元的價格向一名Telegram賣家購買五支電子煙，隨後再通過Telegram動態宣傳。被告也承認以每支15新元的價格售出了其中兩支。

她在自己的Telegram帳號發布廣告以吸引買家，這樣的行為一直持續到同年12月。

廣告內容包括：「想讓我幫忙購買電子煙的人，可以把你們的預購清單發給我，我會儘量幫你們拿到貨。如果需求大，我會設立谷歌表單。」

被告不認同罰款金額 盼獲輕判 

衛生科學局檢控官Nur Afiqah請求法庭判處罰款4000新元。

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出庭，並表示會繳交罰款。

不過被告在庭上表示這個金額「對我來說有點高」，並指這是她第一次因這類罪行被控。

她補充，不理解罰款數額的依據，並希望獲得較輕的刑罰。

檢控官表示，罰款數額合理，尤其考慮到當前的執法環境以及散播電子煙所引發的公共衛生問題。檢控官也指有必要通過阻嚇作用來遏制這類行為。

法官：刑罰應有阻嚇作用但不應過重 

法官Terence Tay則指出，控方援引的過往案例，當中的涉案者也面對其他被納入考量的控狀，但當前案件的被告只面對一項控狀。法官詢問控方的量刑立場是否已將這一點納入考量。

檢控官承認過往案例涉及更多控狀，但鑒於當前環境，認為現在應更強調阻嚇作用。對此，法官表示「很好」。

法官在量刑時表示，儘管電子煙所涉及的公共衛生問題十分嚴重，因此需要發揮阻嚇作用，但所施加的刑罰也不應過重。

他判處被告罰款3500新元，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以坐牢十天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