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男子在20多年前為了逃避牢獄之災,非法乘坐漁船潛逃出境。近日,他試圖使用偽造身份潛回新加坡,結果在樟宜機場被當場抓獲。
58歲的陳其偉(Tan Khi Wie,音譯)於周二(8月11日)被判處14個月零三周的監禁,此前他被裁定六項違反《移民法》和《刑法》的罪名成立。
此外,另有16項違反《移民法》的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
新加坡警察部隊與移民與關卡局(ICA)在周二的一份聯合新聞稿中表示,陳某於今年3月7日在樟宜機場辦理入境手續時被捕。當時,他持有的一本印有「Ken Srona」名字的印度尼西亞護照。
由於他無法通過自動入境通道完成清關,觸發了ICA官員的進一步檢查。
經過核實,官員確認了他的真實身份,並發現他正被警方通緝。隨後,他被拘留並移交給警方。
乘坐漁船潛逃新加坡
陳某早年於2002年8月因詐騙罪被定罪,被判處18個月監禁。
他當時通過欺騙當時的新加坡生產力與標準局(Singapore Productivity and Standards Board),騙取了當地企業技術援助計劃下的19.58萬新元撥款。
他在同月就定罪和判決提出了上訴通知,但為了逃避服刑,他選擇潛逃出境。
調查發現,在2002年8月至2003年1月之間,他乘坐漁船非法離開新加坡。
他先前往馬來西亞柔佛州的巴西古當,隨後前往泰國,最終抵達印度尼西亞雅加達並在此定居。
2003年1月21日,他未能出席上訴案件的庭審,警方於同年2月20日對他發出了逮捕令。
偽造身份潛回新加坡
儘管被當局通緝,陳某仍多次潛回新加坡。
在2011年至2016年期間,他多次使用名為「Ken Srona」的印尼護照出入新加坡。
警方和ICA表示,他在入境申報單上虛假聲明,稱自己從未使用過其他名字的護照進入新加坡。
基於各項罪名,陳某被裁定兩項未能出示有效護照、一項在入境申報卡上作虛假陳述、一項故意出示偽造護照、一項非法離開新加坡以及一項未能出庭的罪名成立。
ICA表示,局方已通過生物識別技術和數據分析加強了入境清關流程與系統。
自2020年7月起,新加坡各檢查站已部署多模態生物識別系統,以更有效地檢測使用多個或虛假身份的人員。
目前,新加坡陸路、海路和航空檢查站的所有自動通道均配備了虹膜和面部掃描儀,通過兩種生物識別標識同步驗證旅客身份。
ICA強調,對於試圖通過冒用身份或使用與此前行程不同的身份來規避入境檢查的旅客,當局將採取嚴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