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是愚人節,但是新加坡卻很正兒八經的國會開會一整天。不僅有「一大波新政生效,公民、PR、外國人全受影響」,還把網絡散播假信息和惡意散播他人隱私提案立法了!

愚人節立法打擊假新聞,emmm……很應景兒啊!愛在網上叨叨或者玩笑的鍵盤俠要注意了,法案生效之後,惡意散播假信息可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100萬新元!!!
4月1日,律政部兼衛生部高級政務部長唐振輝向新加坡國會提交了《防止網絡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正式啟動新加坡應對網絡假信息的立法程序,預期在未來一到兩個月通過立法。
根據該法律,政府可以發布「刪除」命令,要求社交媒體公司、新聞機構或個人刪除已發布的內容。大多數情況下,政府將決定對什麼「虛假」內容採取行動。不過,網站也有權要求對政府發布的更正或刪除命令進行司法審查,但僅能在命令發布後行駛該權利。
到底有哪些具體規定,威久留學專家幫大家捋一捋,大家一定要做好功課,遵紀守法。要知道,新加坡法律可是說到做到,總統總理說情都沒有用的!
新法案打擊目標:影響公共利益的假信息傳播
o 影響國家安危
o 影響公共健康、公共安全、公共財政、社會安寧
o 影響新加坡與其他國家的友好關係
o 影響選舉或公投結果
o 煽動不同群體對彼此產生恨意、敵意或惡意
o 動搖公眾對公共機構的信心
打擊主體:社交媒體公司、新聞機構或個人發出的「虛假信息」。
一旦網絡上發布的信息被認定為「虛假信息」,根據發布內容的嚴重性和傳播廣度,會遭受到以下懲處:
· 要求更正假信息
最普遍的做法是,政府強制網絡假信息的源頭或網絡平台發布更正。也就是說,假信息不能刪除了事,需要在旁邊貼上「我是假新聞」的標籤,繼續傳播。
· 如果這則假新聞傳播太廣,或者在私人聊天平台比如WhatsApp上被傳播,政府會召集各大媒體一起來傳播「更正後的內容」。據說這樣做是因為「假新聞」一般很驚悚,活力強大,與其禁止大家發,不如讓它貼上「我是假新聞」的標籤繼續傳播。
· 要求撤下或屏蔽假信息
如果造成的影響太大,政府也有權強制網絡平台在特定時限內撤掉或者屏蔽相關信息(Access Blocking Order),不讓終端用戶有機會接觸或閱讀信息。
當然,政府也不是想屏蔽就屏蔽,需要儘快在政府憲報上發布通知。如果網絡平台有異議,也可以向高庭提出上訴。不過,在這之前網站必須先遵守指示撤下信息,再等法庭裁決。
· 要求網際網路平台取消假帳戶
這條要求是怕「水軍」或者「機器假帳號」對虛假信息推波助瀾,煽動網民的情緒。一旦政府確認有假帳戶發布危害公共利益的假信息,網絡平台必須限制或取消該戶頭。
· 切斷散播假信息平台的經濟來源
如果網站「頂風作案」,在6個月內刊載多過三則假信息,被政府強制三次,就會被列為散布假信息的網絡消息來源(Declared Online Location )。這種網站,再也不可以接廣告也不可以任何經濟資助,不僅如此,還可能被強制貼出「我是虛假信息來源」的帖子,自己打臉。
如果有人活著組織非要資助這種網站,對不起,一起受處罰吧!
· 規範網絡平台準則
網絡平台自己沒有屏蔽假信息或假新聞的標準,政府給你立規矩!在新法案下,政府將可向網絡平台或數碼廣告商發布行事準則。也就是說,以後哪類新聞上哪個位置,有可能是政府說了算。
投放的廣告,如果政府覺得有必要,也要公開付費內容的目的。
· 採取刑事制裁
在新法案下,一旦被發現惡意散播假信息,包括製造虛假帳戶或提供撰寫假信息服務等,個人可罰款高達10萬元,或坐牢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若是組織,則可罰款高達100萬元。
此外,上述所列舉的好幾項措施,包括更正假信息或撤下假信息的指示,不管是個人或網絡平台都必須遵守。如果沒有遵循指示,可能受到刑事制裁,必須罰款或坐牢。
根據《防止騷擾修正法案》,惡意公開他人隱私,以致對方受到騷擾或威脅將構成刑事罪。
也就是說,不要有事沒事就號召大家「人肉」了!如果真有人在號召下,把別人的姓名、地址和手機號碼等等個人資料發上網,並且招呼大家一起去教訓他。
無論是號召「人肉」的人還是公布資料的人,都有可能觸犯惡意公開他們資料的法律條款,被判入獄。
當然,如果只是提醒他人不要上當,分享自己拍的視頻,也算不上犯法。把握好一個度就行了。
律政部擬議設立新法庭,來專門處理此類案件,以防被公開資料的人被騷擾太嚴重,影響正常的生活。如果涉及暴力行為,法庭則會在24小時內進行審理。這項法令對待個人或者組織都會一樣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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