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工被巴士撞成植物人 償金至少7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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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1-1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3日訊）46歲女攤位助手騎腳車被巴士撞倒，頭部重傷後不省人事，成為植物人至今超過一年。

丈夫從中國越洋來新起訴巴士司機與公司，雙方在案件開審後取得庭外和解，辯方同意承擔三分之二的賠償責任，索償金額至少26萬新元（約78萬令吉）。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意外發生在前年6月4日中午12時15分，地點是朝往裕廊西51街的園景路（Yuan Ching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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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的擋風玻璃爆裂。 （檔案照） 

傷者是46歲的郭文珍，來自中國，案發時在附近咖啡店當攤位助手，在放工回家途中遭遇不幸意外。

由於傷者一直處在昏迷狀態，因此由她的丈夫代為起訴肇禍司機以及巴士公司易塔通索賠。

訴方在開庭陳詞里，指巴士司機沒有注意路況，前方交通燈已轉紅，而有路人正在過馬路，他卻將騎腳車過馬路的郭文珍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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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者郭文珍。（檔案照） 

訴方稱郭文珍與其他路人在過馬路時，巴士距離18至22.5米遠，每小時時速約27至32.4公里，巴士可以也應該停下巴士讓路給路人。

辯方承認司機闖紅燈，但反指郭文珍同樣也「闖紅燈」，在綠人還未顯示前就騎腳車過馬路，沒有注意路況，同樣也要負上部分責任。

案件上周開審，針對訴辯雙方需負多少責任進行審訊。雙方在審訊第一天結束後取得共識，由辯方承擔三分之二責任。

至於具體索賠數額，待日後估算。

## **住院259天**



傷者在車禍後被送回中國，她處在昏迷狀態，住院259天，單是醫藥費就花掉26萬5886元（約81萬2691令吉）。

訴方代表律師不願向媒體透露具體索賠數額，但據索賠狀顯示，訴方索賠項目包括郭文珍的26萬5886元醫藥費、看護者所承擔的2萬5000元（7萬6406令吉）損失、將郭文珍送回中國的1萬9400元（約5萬9291令吉）費用、代理人申請的1萬3350元（4萬801令吉）費用、以及未來收入損失等。

另外，巴士司機因闖紅燈，去年在危險駕駛罪名下被判坐牢一周，各級駕照吊銷18個月。

據郭文珍的醫藥報告顯示，她頭顱骨折，腦部傷勢嚴重，長期內無法恢復心智能力。

巴士的行車記錄器拍下了案發過程，郭文珍與巴士司機都有闖紅燈，但發生相撞的那一刻，綠人已經亮起。

訴方說，法律在意外的前一年已修改，公眾能以步行的速度，騎腳車過馬路，辯方不能以此把錯怪在郭文珍上。

訴方代表律師拉傑星說，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事故，行人與司機都違反交通規則，分別在行人信號仍是紅燈時就過馬路，以及在交通燈轉紅燈後沒有及時停車，但是巴士司機須為意外的發生負起更大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