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酬勞與友人情婦聯名買屋 18年後與女方爭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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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9-11-02
Source: 獅城新聞

![為酬勞與友人情婦聯名買屋 18年後與女方爭屋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03/16032440.avif?1589859291)





（新加坡1日訊）男子稱幫朋友安頓懷孕的情婦，同意與對方情婦聯名買5房式組屋，結果僅出7922元（2萬4000令吉）買屋的他在日本坐牢18年後回國，竟然與女方爭屋子，要屋子43.4%權益。

判詞顯示，案件起訴人是63歲的陳楚紅，答辯人是59歲的黃成福。兩人在1997年，通過單身者聯合住房計劃（Joint Singles Scheme），以分權擁有（tenants in common）的形式，購買兀蘭一間5房式組屋。

黃成福稱，他是通過一個「洪先生」認識陳楚紅。他指陳楚紅是「洪先生」的情婦，陳楚紅當時有孕在身，「洪先生」為能安頓陳楚紅，找黃成福幫忙，與陳楚紅聯名買屋。

黃成福之後拿了5000元（1萬5000令吉）酬勞，也將公積金里的7922元支付部分買屋費。兩人也在建屋局簽下同意書，註明陳楚紅與黃成福分別擁有屋子95％和5％權益。

怎知黃成福在2000年移居日本，卻因干下與毒品相關罪行而坐牢18年。他刑滿出獄後於去年12月回國，與陳楚紅爭房子。

黃成福表示，他雖然只貢獻7922元，但19萬零100元（57萬令吉）的房屋貸款是以他和陳楚紅名義下申請，因此當中的一半也應該算是他的貢獻，加起來一共有43.4％房屋權益。

黃成福稱，他一直以為與陳楚紅各擁有屋子一半權益，也稱自己英文差，只有小學程度，看不懂同意書的內容。不過法官指出，黃成福到建屋局簽文件時，應該有人向他解釋其內容。黃成福英文再差，也看得懂自己的英文名和「5/100」數字。

法官最後決定，讓陳楚紅在公開市場將屋子賣掉，將5％收益交給黃成福。（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