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財政預算案新政！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將征消費稅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zh-hant/v/GAXY5
Published: 2019-12-11
Source: 獅城新聞

超過100個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已在海外商家註冊機制下註冊，並將從下個月1日起向本地消費者出售數碼服務時，收取消費稅。

這類數碼服務包括從流動平台下載的數碼內容應用、電子書、數碼影片等，以及供訂閱的媒體內容如新聞、雜誌、影音串流、網絡遊戲等。

副總理兼財政部長王瑞傑是在2018年財政預算案上做出有關宣布，[新加坡](https://www.sgcn.com/)國內稅務局（IRAS）昨日（12月9日）發出文告提醒公眾與業者，當局從明年1月1日開始向進口數碼服務徵收消費稅。

王瑞傑當時表示，政府估計，徵收進口服務消費稅每年可帶來額外約9000萬元收益，並同時宣布推行海外商家註冊（Overseas Vendor Registration，簡稱OVR）機制，

讓國內外商家在消費稅徵稅方面有同等待遇。

![新加坡財政預算案新政！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將征消費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11/16114057.avif?1589858738)





（圖片來源網絡）

根據政策，只要每年整體營業額超過100萬元，並在12個月內銷售給本地消費者的數碼服務超過10萬元的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都必須在海外商家註冊機制下註冊，並開始徵收消費稅。

目前新加坡有超過100個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已在海外商家註冊機制下註冊。

這類數碼服務包括從流動平台下載的數碼內容應用、電子書、數碼影片等，以及供訂閱的媒體內容如新聞、雜誌、影音串流、網絡遊戲等。

從海外空運或郵寄到本地的貨品，只要不超過400元，消費者就不必繳付消費稅。

![新加坡財政預算案新政！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將征消費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11/16114058.avif?1589858738)





（圖片來源網絡）

公告提醒消費者，因為商家是靠付費與帳單資料來鑑定顧客是否身處新加坡。所以國內消費者不可以使用國外的地址，以免誤導海外數碼服務商家。消費者也不能使用本地商家的消費稅註冊號碼來進行非商業交易，把消費列為商業用途以得到稅務回扣，這是違法行為。

購買海外服務時，國內消費者也可以先到IRAS的網站查看該商家是否有註冊在OVR下，才支付消費稅。

如果沒有註冊，但商家仍徵收消費稅，公眾應該向稅務局舉報。

![新加坡財政預算案新政！海外數碼服務供應商將征消費稅](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611/16114059.avif?1589858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