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賄146萬爭生意 大馬女董事 監1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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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2-10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10日訊）為了幫自己的兩家公司爭取生意，女公司董事賄賂物流公司前資訊科技總監逾48萬元（約146萬令吉），昨天被判坐牢16個月。

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蔡輝芳（59歲）是Asia Management Link私人有限公司和AML Managed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她被指在2008年6月2日到2011年8月25日之間，賄賂Schenker（亞太）私人有限公司前資訊科技總監梁志賢（46歲）48萬42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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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蔡輝芳為幫助自己的兩家公司爭取生意而進行賄賂，被判坐牢16個月。（海峽時報） 

庭上揭露，蔡輝芳2007年在另一家公司擔任銷售部門主管時，通過工作認識了梁志賢。

蔡輝芳後來自立門戶，成立了兩家公司，並且與梁志賢達成協議，要將印刷項目轉交給她的新公司，答應以部分的利潤當做報酬。

梁志賢要求蔡輝芳將賄金存入他兄弟梁志豪三家公司的銀行戶頭，然後唆使梁志豪幫他竄改帳目，以「顧問費」為幌子企圖掩人耳目。

梁志賢在2010年幫助蔡輝芳的公司爭取了另外一個印刷項目，以同樣的方式獲得部分的利潤。

東窗事發後，蔡輝芳與梁志賢雙雙在2016年9月被控上國家法院。根據貪污調查局當時所發出的文告，梁志賢用部分的賄金購買了一輛汽車，以及用來支付一間公寓單位的首期付款。

主控官請求法官判蔡輝芳坐牢18個月至24個月之間，但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出，控方所要求的刑罰過高，且一切都是梁志賢的主意，而被告是迫於無奈才會妥協，請求法官從輕發落。

梁志賢則面對28項控狀，包括行賄、偽造文書，以及轉移贓款的罪名。他並未認罪，案件仍在審前會議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