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淡濱尼市鎮將試行社區關係處 處理嚴重鄰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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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13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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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將率先在淡濱尼市鎮試行社區關係處，負責調查和處理嚴重鄰里糾紛。

在修訂後的《鄰里糾紛解決法令》下，社區關係處的執行員將被賦予權力處理鄰里糾紛，包括到糾紛現場錄口供、拍照和錄音，以及發出調解指示和警告。

此外，執行員有權在取得投訴者同意，在確定可能發出噪音的單位後設置噪音傳感器，以收集證據。為保護隱私，當局會刪除原始數據，只保留經處理的數據作為調查和法庭程序用途。

主管社區事務署的國家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在法案二讀時說，社區關係處將重點關注兩類嚴重噪音糾紛。第一是嚴重且長期對鄰居造成痛苦的個案；第二是由患有潛在精神疾病的人所導致的個案。

她說，如果用盡一切手段仍無法解決問題，社區關係處可把個案移交建屋局，由當局考慮強制收回滋事者的單位。例如：收回因騷擾行為而被法庭定罪至少兩次，卻不知悔改繼續騷擾鄰居的人的單位。

但她強調，這將是最後手段，當局會在審慎考慮後才這麼做。

另外，為了更好地解決囤積物件問題，修正案允許社區關係處處長向鄰里糾紛審裁庭申請庭令，強制囤物者清理住家。一旦獲得庭令，執行員可進入當事人住家，清理囤積的物件和按庭令採取其他行動。沈穎強調，這也是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為照顧公共利益而採取的措施。

她也說，社區關係處將先在淡濱尼試行一年。

「重要的是，社區關係處雖有關鍵的功能，但也絕非萬能。我們無法取代鄰居之間溝通的必要，我們也必須維護社區內自我解決糾紛的能力。秉著以上的指導原則，我們計劃在2025年上半年開始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