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准證到期為續留新加坡 越南女花13萬假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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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1-23
Source: 獅城新聞

（新加坡訊）越南籍酒廊表演女藝人在工作準證到期後，為了能繼續在新加坡工作和念書，同意花13萬2000元，找同鄉安排她假結婚，結果在罪行揭發後，被判坐牢半年。

被告是32歲的潘氏莊（譯音），她面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去年9月10日持工作準證在新加坡一家酒廊當表演藝人。她在准證到期之前，於今年2月與一名同鄉閒聊時，表示打算繼續在新加坡工作和念書。同鄉於是建議被告與新加坡男子假結婚，婚後丈夫可為被告申請長期探訪准證，不過代價不菲。

同鄉表示，被告在結婚的第一年要支付一筆3萬5000元的費用，第二和第三年各支付1萬8000元。不僅如此，被告在婚後每月需支付1500元費用，為期三年。被告在成功申請到長期探訪准證後，也要支付7000元的費用。

被告接受同鄉的建議，並在今年3月29日與一名30歲的新加坡男子，在金沙一家餐館註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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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3rf

被告也給兩名證婚人各1000元酬勞。男子與被告結婚後，拿了2000元的酬勞。

被告與男子婚後沒有同住，但同鄉指示被告要將一些個人物品放在男子家中，也要不時打電話給男子，維持婚姻的假象。

今年5月31日，被告嘗試申請長期探訪准證，但不成功。

**『結婚』才數月**

**沒錢支付想『離婚』**

被告前後給了同鄉3萬元，她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繼續支付費用，於是告訴同鄉說想要離婚，但還沒成功就落網。

針對被告在今年5月底表示想結束假婚姻，同鄉表示，被告才結婚幾個月，建議被告撐到一年才申請離婚。

沒想到，被告在今年6月20日就被當局逮捕。法庭文件沒有說明，被告的罪行是如何被揭發。

**假結婚對象竟是同鄉前夫**

控狀顯示，被告和同鄉都和同一名獅城男子假結婚。

據控狀顯示，被告丈夫吳正峰（31歲）與被告同鄉梁家玲（25歲）在去年4月3日假結婚。吳正峰當時賺取1萬1000元好處。他後來在今年3月29日與被告假結婚，事後與梁家玲一同被控上法庭。

梁家玲面對兩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案展下個月18日進行審前會議。

吳正峰則面對牴觸14項移民法令以及一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案件於下個月2日過堂。

移民與關卡局發言人表示，當局嚴厲看待那些進行或協助他人假結婚，試圖繞過系統取得移民設施和便利的人士，必定會繼續對假結婚人士和中介採取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