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辦轉讓手續或申請車貸為由 男子騙逾7萬新元判監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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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4-10
Source: 獅城新聞

![以辦轉讓手續或申請車貸為由 男子騙逾7萬新元判監13個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42/17422771.avif?0)





被告陳家偉（27歲，譯音）共面對一項詐騙和一項失信罪名，於4月9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幫兩人在網上售賣轎車，安排買賣雙方見面後，假借轉讓所有權或申請車貸等理由，男子欺騙兩名買家共7萬3750元，被判坐牢13個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家偉（27歲，譯音）共面對一項詐騙和一項，失信罪名他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

根據案情，2023年8月，被告協助一名男子法茲爾，在Carousell刊登售賣轎車的廣告，受害人看見廣告後聯繫被告。

被告安排買賣雙方在8月30日見面，受害人查看汽車後表示有意購買，並支付500元定金給法茲爾。被告則負責辦理轉讓汽車所有權的手續。

被告在9月6日聯繫受害人，謊稱對方須支付4萬元的首付，才能完成轉讓手續。受害人聽從被告指示，將4萬元轉帳入指定銀行戶頭後，被告知須再等幾天才能取車。

直到9月11日，受害人試圖聯繫被告了解取車事宜時才發現被告失聯，受害人與法茲爾和收款的銀行戶頭持有人取得聯繫後，才驚覺自己受騙，立刻報警。

另外，2023年6月24日至7月6日，被告也協助另一人在網上出售轎車。另一名受害人見面查看汽車後，支付1000元定金給被告，由後者安排汽車送修和申請車貸的事宜。

過程中，被告失信這名受害人交給他用來購車的3萬2750元和1000元定金。直到貸款公司聯繫受害人，指貸款申請有問題，受害人又聯繫不上被告，才發現上當。

被告至今並未做出任何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