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及淡濱尼致命車禍的肇事司機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圖:CNA)
涉及淡濱尼致命車禍的肇禍司機已聘請代表律師替自己辯護,案件將在7月19日進行新一輪的審前會議。
43歲本地男子Muhammad Syafie Bin Ismail因涉及淡濱尼致命連環車禍而在4月25日被控四項罪狀,包括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危險駕駛以及肇事後未停車的罪名。
案件周五(7日)在國家法院進行審前會議,不過,由於還在等待衛生與科學局的化驗報告,案件展期到下個月再進行審前會議。
法庭網站的案件記錄顯示,被告已聘請Regent Law LLC律師事務所的代表律師為他辯護。
這起致命六車連環車禍於4月22日早上7點多,在淡濱尼1道與淡濱尼4道交界處發生,事故導致兩人死亡。
車禍一連撞倒五輛車輛,最終導致兩名在不同車輛內的女乘客不幸身亡,她們分別是17歲淡馬錫初級學院女學生Afifah Munirah Muhammad Azril和57歲First Choice Pest Specialist滅蟲公司女職員Norzihan Bte Hj Juwahib。
被告目前獲准保釋外出
被告也在車禍中受傷,他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後出院,在4月25日出庭面控時仍戴著胳膊護套。
另外,他的駕駛執照也在車禍後被立即吊銷。他目前以3萬元保釋外出,並必須在保釋期間佩戴電子追蹤器。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一旦成立,肇事者可被判兩年至八年的監禁,駕駛所有類別車輛的資格也將被取消。在危險駕駛導致他人受傷的罪名下,肇事者可被判罰款最多達一萬元,或最長兩年監禁,或兩者兼施,而駕駛所有類別車輛的資格也將被取消。
危險駕駛罪可被判最多5000元的罰款,或最長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肇事後未停車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多1000元的罰款,或最長三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