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貼告示急征女友 欲「合買」預購屋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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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9-07
Source: 獅城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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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先生在告示留下自己的電話號碼。（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聲稱在獅城找女友「很難」，27歲男子為「脫單」，在兀蘭一帶沿路貼告示，希望找到女伴「合作」預購下個月在兀蘭推出的預購組屋（BTO），引發關注和惹議。

《新明日報》報道，媒體輾轉聯繫上貼告示的男子黃先生（27歲），長相斯文、身材中等的他，目前是一家服裝店任職店長。

他稱，覺得自己到了適婚年齡，想要趕快「脫單」，才在上星期天（本月1日）在兀蘭一帶貼告示尋女伴。

根據告示，黃先生以英文寫道：「嗨，我正在找人和我BTO」。他也在告示強調自己的擇偶條件是尋找隨和、友善的女子，年齡介於21至35歲，並留下了自己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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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一名27歲男子黃先生在兀蘭一帶貼告示，找女伴「合作」預購組屋。（新明日報圖） 

最後還打趣寫了「一起合作」四字，以及笑臉和咖啡貼圖。

黃先生透露，他印了共18張手機大小的告示，沿著兀蘭地鐵站一帶數個人流多的商場，隨機在牆上與柱子貼告示。

他解釋，自己兩年前曾談過戀愛，分手後便情場失意，不僅在交友軟體上沒遇到心儀對象，身邊的女性友人或同事也都有另一半，他才會出此下策。

「在新加坡真的很難找女友，交友軟體又燒錢，大多需要付費開通。」

他指，由於自己住在兀蘭一帶，對兀蘭區新推出的預購組屋深感興趣，所以想要趕快找個女友「趕進度」，一起在10月申請預購組屋。

然而，據媒體觀察，黃先生貼的告示大部分都已被移除。他的做法也引起熱議，有公眾看到後拍下告示上傳至社交媒體，引起廣泛討論。

有網民表示「交友告示」相當有趣，但也有人質疑他的做法是否觸法。

黃先生則說到，「我朋友後來提醒我不能亂貼告示，我以後不會這麼做了。當下只是心急，想要找個也想趕快結婚買房的女友。」

## 稱有７女回復 表示有意認識



男子稱已有六七名女子致電回復，表示有意認識。

黃先生指出，他周三開始接獲回應，目前已有六七名女子打電話和發簡訊聯繫他，表示有意了解詳情。

「有人跟我說覺得我的告示很有趣，我問了她對未來的計劃，談了不久，她就說要掛電話了。但有其中一位跟我約了這周見面吃飯。」

他坦言，固然擔心有人冒充身份詐騙或惡作劇，但他會謹慎小心，確保自己的安全。

談及擇偶條件，他稱，外貌不重要，希望能找到一個性格好、脾氣好的伴侶。

「外形順眼就可以了，最重要是人品和性格。若跟我一樣會做家務就很好，會煮飯更好。」 

## 律師：內容沒問題 貼告示違法



受訪律師稱青年的做法並沒有違法，而且假結婚是很難定義的。

江金洋律師在受訪時指出，對方若不張貼告示，同樣可通過其他途徑尋找另一半，而且若真的有女子聯絡他，雙方結婚並一起購買預購組屋的做法也沒有違規。

「他最多是違反了在公共場所張貼告示的條例，但告示內容並沒有問題，假結婚是屬於刑事罪，除非有確鑿的證據。」

他說，揭發假結婚的證據包括雙方可能私底下有訂立協議，或是被身邊的親友揭發他們結婚後從未同住等，但若非如此，是很難判斷該段婚姻是否屬實的。
